继承

发布时间 2023-06-06 23:15:44作者: kbqlm

子类和父类(基类和派生类)

派生的四个步骤:
1.继承基类成员:除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外全部继承。
2.改造基类成员:同名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覆盖,否则是重载。
3.发展新成员
4.重写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

继承的特性:
1.构造函数调用:创建派生类的对象时,先依次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后执行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2.析构函数调用:与构造函数调用顺序相反。

继承的使用:

格式如下:
class 派生类名:继承方式 基类名{
派生类新增加的成员
};
实例:
class Student: public People{
// 派生类新增加的成员
}
继承方式可选,如果不写,默认为 private(结构体struct,默认是public)

1.不同继承方式对不同属性的成员的影响结果

注:由于 private 和 protected 继承方式会改变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权限,导致继承关系复杂,所以实际开发中我们一般使用 public。
2.使用using关键字可以改变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权限。但是using只能改变基类中public和protected成员的访问权限,不能改变private成员的访问权限,因为基类中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是不可见的,根本不能使用,所以基类中的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无论如何都不能访问。
注:using会破坏程序的原有体系,不建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