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小说】飞人转生:稻了异世界就要拿出真本事

发布时间 2023-03-28 01:55:21作者: Vladmir_Ivanov

轻小说,就是主角学会稻上轻功的小说(bushi)

序章 稻了异世界

“我茅台呢?”小个子睁开朦胧的睡眼,伸手要去抓酒杯。然而抓住的只有……
“这是?”小个子猛的睁开双眼,自己的手竟然变得如婴儿般稚嫩,“我怎么变成婴儿了?!”
“杰森,快看,这小家伙跟你一样好色。”眼前的女人正给自己喂奶,小个子还没弄清楚情况,就被跟自己头一样大的胸怼在脸上。
“想什么呢,你是他小妈,他才一岁,怎么能懂这些心思。”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还是婴儿的小个子却看不清他的脸,左右转了转眼球,发现地面又脏又破,屋顶像是用茅草简单盖上去的,这里简直像个牛棚,不,这分明就是牛棚。
“去他的,我喘不过气了,再不把奶子拿开,我就派潘泽把你们统统送上天。”小个子喊着,嘴里却发不出声音。
“诶呀,这孩子怎么不哭啊。”小妈正靠在牛棚的稻草堆上,旁边的母牛吃不到草,气的直甩尾巴。
“来,我来。”那个被小妈称为杰森的男人出现了,是个棕发碧眼的汉子,穿着陈旧的染绿色亚麻衬衣,看着小个子纯真的眼神,上去就是一巴掌,啪的一声,小个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怎么样,我就说有用吧,新生儿不哭打一巴掌就好了。”杰森哈哈大笑。而小个子的大脑好像宕机了,剧烈的眩晕感让他回想起了穿越前的一切,自己当时是在双层大豪斯里喝酒吃五分熟牛排,突然接到电话说拖拉机厂有事找自己,于是冒着雷雨天气赶过去了,由于路途遥远,便走了专属于自己的小道。没想到暴雨路滑,小道又窄,看不清路,直接一个滑步滚落下了坡。
这一落,就再也没起来。
“操,我不会真重开了吧。”小个子心想,一时间,恐惧,遗憾,还有再也见不到原来世界的家人的痛苦涌上心头,婴儿的啼哭更大声了。
“你别老这么暴力行吗?”小妈训斥着杰森,“这孩子可是在牛棚里出生的,之前去教堂时你忘了牧师的布道么?他说会有一个圣子降生在牛棚里,他的心与血尽是同天国的大统领所思所想一致的。”
杰森反驳道:“那个牧师不靠谱,喝多了什么都能说出来,他还说半夜看见有恶魔溜进我们家牛棚里强奸母牛呢,你信么?”
“那不一样,我觉得我们弗莱曼(flyman)家的孩子一定是天选之人。”小妈亲了亲小个子的小脸蛋,又转过头问,“对了,这孩子应该叫什么。”
“他们在说什么,我好像听不懂,说的是法语么,还是德语?”小个子从一开始就没听懂他们俩在说啥,不过被小妈亲了一口后,感觉语言不通顿时也没那么重要了,“毕竟,有这么漂亮的欧美小妈,异世界生活还是挺不错的嘛。”
一转眼,便是五年过去了,又或者说小个子五岁了,他自从五年前从异世界降生,便被他的亲生父亲杰森·弗莱曼取名为绍尔平,在本地语言中寓意为血拼的战士。凭着前世的外语天赋,对异世界的语言也有所了解了,小个子不到一岁便学会了开口说自己的名字——绍尔平·弗莱曼。当时可把自己父亲和小妈激动够呛,对全村人说自己的孩子是个天才,之后的小个子也不负众望,一岁会开口,两岁会交流,五岁发现,这个异世界真是糟糕透了。
小个子出生的村镇叫做马修兰德,是个依附于领主庄园而存在的聚居点。村子里大概有二十多户人家,一座教堂,一座铁匠铺,一个临*庄园的酒馆驿站,所有和外界的商贸往来都在驿站展开。
这个异世界的各项水平还停留在中世纪,所以这个村子是有领主的,具体的政治体制还不清楚,因为小个子不识字,准确来说是不认识这个世界的文字,而街头巷尾的人也不谈论国事,相比于空洞的皇帝公伯男,他们更愿意祈祷家里的鸡多下几个蛋,大概是贫困的生活给予了他们良好的自我管理意识。
小个子是家里的长子,这才五年就有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父亲杰森是当地领主手下的卫队士兵,每天都要在庄园前站岗,每天站半天岗,理论上全年无休,不用自带武器装备,因为领主家啥都有。
此时,五岁的小个子坐在牛棚下乘凉,朝母牛扔石块。
“操,这异世界连个热水澡都洗不上,也没有茅台酒和香烟,家里只有一头母牛,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宰了吃牛排。”小个子叹了口气,“太痛苦了,我想重开再穿回去。”
小个子看着水井,眼睛一闭心一横跳了下去,睁开双眼,小个子正坐在束缚椅上,眼前一个戴墨镜穿军装的男子正鼓捣着注射器,“小王!?”
小王看着小个子微微一笑“笑贫,你醒啦,该打针了。”
“呀哒哟,不要打针!”躺在牛棚下的小个子突然惊醒,原来打针只是噩梦,“不行,在了解穿越的原理前还不能重开,不然说不定会去哪条诡异的世界线。”
“绍尔平!”他的父亲杰森走来,喊着小个子的名字,“洗把脸,我们出发。”
“我们去干嘛?”小个子问。
“出去逛逛。”父亲说。
小个子十分兴奋,长这么大终于能走出村子了,一路快跑着冲向门外,刚一出门,就迎头撞上了马肚子。
马受了惊吓,差点把马背上的人甩下来。而马背上的人,正是当地的贵族,一个干瘦的小老头,不知道名字,大伙都称呼他为大人。
“大人,怎么了?”侍从连忙拉住缰绳,询问领主情况。
“不知道,我只感觉到快,一个很快的影子撞在了坐骑身上。”领主低头一看,小个子正捂着脑袋。
“啊,大人。”父亲杰森及时赶到,“小孩子不懂事,撞着玩的。”
“傻逼。”领主似乎是考虑到自己的形象,于是乎清了清嗓子:“下不为例,你的军饷先扣一半,驾!”
领主带着一行人离开了,小个子愣在原地,看着威风的领主巡逻队,他官瘾犯了。
“我将来也要当封建主,赚好多好多钱。”

第一章 知识付费

小个子紧跟着父亲,而父亲正欲哭无泪,因为小个子一个加速惊了领主的马,导致自己半个月的岗白站了。
“父亲,我们要去哪啊。”小个子问。
“去驿站蹭车。”杰森说。
“为什么要蹭车?”
父亲整理了一下语言:“因为我们要去修道院,送你去修道院学*文化,等你学会认字写字,就能去给领主当文书了,我都给你安排好了。”
“你一个卫兵在领主面前有这么大面子?”小个子有点不相信,毕竟刚才亲眼看见杰森被扣了半个月军饷。
“那,你别小瞧了你老爹,我当初在村口,啊不,在灰雪山脉,三个土匪骑士都不是我的对手。”杰森豪迈一笑,又突然感觉到一丝诡异,“欸?绍尔平你怎么知道这么多话。”
“额。”小个子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如果暴露自己是穿越者的身份,说不定会引起什么不可知的变动。
“不愧是我们弗莱曼家的儿子啊,从小就懂人情世故。”杰森拍了拍小个子的脑袋。
去驿站的路并不远,就在领主庄园附*,这个驿站是旅馆酒馆的复合体,三个建筑围成小院,院门口有旅行商人摆摊卖货,院里有不少人喝酒打牌、摇骰子赌钱。父亲带小个子进了驿站大堂,驿站的负责人是本村的牧师,平时处理完教堂事务就来经商。
“慕斯,今天有没有去伊沃修道院的车。”杰森问牧师。
“有是有,不过那辆车是送啤酒的,拉不拉人你自己跟他谈一下吧。”牧师正在写账,指着店里一桌客人,那是四个穿着修士服的秃头,似乎是喝醉了,都趴在桌上睡觉。
杰森轻手轻脚上前,拍了拍其中一个修士的肩膀:“弟兄,看在圣父的份上,我们要去修道院,载我们一程。”
那个修士吐了口气,从睡梦中清醒过来,睡眼朦胧地看着杰森,伸出三根手指:“20个铜板。”
“这是三。”杰森说。
“那就三十个铜板。”
“不不不,还是二十个吧。”杰森赶紧抓住修士的手,“不是,你们这也太贵了吧,我一个月的军饷才六枚银手(150个铜板)。”
“二十个铜板已经是友情价,不,亲情价了,现在这时局动荡,路上的土匪强盗不少,我们这都是有生命危险的工作,要点溢价怎么了,要不然你们自己去租车买马请雇佣兵试试。”
“行吧。”杰森一咬牙,拍出一枚银币,这枚银币较厚,正反两面都印着手,反面是左手手背,正面是右手手心,这就是被称为银手的货币。修士接过钱,找零了五枚铜板。铜板是比银手面值低的货币,25个铜板才能换一枚银手,工艺上也粗糙许多,正面是盾牌,反面是交叉长矛。
交了钱,几个修士相继被唤醒,装着空酒桶的马车载着小个子和他的父亲出发了。路程不长,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到达了修道院墙外。
伊沃修院的规模不亚于普通领主的封邑,院墙高立,周边有大片的田地、村户,围绕修道院形成一个镇子,该有的东西一样不少。小个子看着修道院的旗帜,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画面:“这不就是美国国旗么?”
杰森赶在天黑前带小个子进了修道院,长老身体不适,就让手下的一个胖修士负责接待事宜。
胖修士笑眯眯地看着眼前的小男孩,说道:“来,绍尔平,叔叔来考考你,别紧张,就是一些关于神学的基本常识,第一题比较简单,我们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应该全心全意敬拜谁?”
“华盛顿?”小个子心中有一个猜想,但他不敢保证。
“MAGA!华盛顿是主的名字,最好要叫圣父或者大统领。”
“好吧。”小个子有种不好的预感。
“那么我们生前为自己赎罪,死后灵魂会去哪?”
“美国?”小个子大概知道是怎么会事了。
“正确的读音是阿美,我主华盛顿会宽恕每一个灵魂,让他们的灵魂进入阿美。”
“我好像明白了。”小个子点点头
“嗯,下一个问题,渎神者、异端、异教徒死后灵魂会被打入哪里?”
“额......”小个子试探的说,“种植园?”
“不,是越南,进入那里的灵魂将会永远痛苦的轮回。”
“额,好吧,是永世轮回越南。”小个子点点头。
“下一个问题,讲讲你对神爱世人的理解。”
“人人都有......武器?”小个子想到了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
“确实如此,圣典保障了我们每个人有权保留自己的刀剑,还有呢?”
“信仰阿美,是灯塔!”小个子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没错,在愚昧与混乱横行的黑暗年代,是对阿美的信仰拯救了世人。”胖修士点点头,对杰森说:“你的儿子很聪明,有资格进入修道院学*,现在只需要你花钱购买一张赎罪绿卡就可以了。”
“还要花钱买绿卡?”杰森大吃一惊。
胖修士说:“你的孩子进了修道院未来是要成为神职人员的,其一生都会为世界上所有人祈祷赎罪,你至少要为众多修士的牺牲而捐赠一些吧。”
“那,需要多少钱。”杰森看着羞涩的钱包。
“嗯,从这么大开始培养的话,至少要20枚银手,或者一头健康的牲畜。”胖修士话还没说完,杰森就拉着小个子离开了。
“什么骗钱的神学院,才不信。”

第二章 老堡

杰森拉着小个子出修道院的时候天色已晚,今天肯定是没有回去的车了,只好来到修道院外的旅店,租下了一张最廉价的草床。
床铺很破,就是空置库房里的一堆稻草铺上床单,而且是很多人一起住,半夜不仅有蚊子,还有臭虫叮咬,小个子基本上没怎么睡着。
睡不着的时候小个子开始细细琢磨起这个世界和原来世界的关系,毕竟刚才那驴头不对马嘴的问话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这个世界的宗教竟然是信仰“美国”的,但是这完全不符合逻辑,美国是地球上18世纪才成立的国家,与美国相关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异世界。
小个子百思不得其解,索性不想了。
第二天一早,父亲杰森带着小个子找到旅店老板,询问有没有回马修兰德的马车。旅店老板想了想,指着一桌客人说:“他们应该是往马修兰德走的。”
杰森循着老板的手一看,又是那四个运酒的修士,正在津津有味地吃鸭肉。
杰森满脸堆笑地走过去:“弟兄,兄弟们,我又来了,我和我儿子打算回村子,顺路的话捎我们一程呗,二十个铜板对吧。”
“戳啦,四十个铜板。”修士说。
“四十个?怎么比来的时候还贵!?”杰森一脸懵。
修士拿着鸭腿,不急不慢地说:“从马修兰德来修道院的时候已经卸完货了,所以收20个,这次是去送货,多带两个人,马匹受累,车辆磨损,不然就得少带货物,不管怎么样,这笔损失你得加上吧。”
“我没那闲钱。”杰森拉着小个子就要离开。
修士似乎也觉得不妥,给杰森指了条明路:“这样吧,看在圣国父华盛顿的份上,你们去找门外那辆载客马车吧,他们收费便宜,不过得绕点远。”
“多远。”杰森问。
“他们的路线应该是往老堡走的,然后才到马修兰德,你要是有时间的话就去坐呗。”修士不耐烦地说。
杰森就这样带着小个子上了去老堡的马车,确实便宜,只收七枚铜板,一个车队三驾马车,每辆马车上坐得满满当当12个人,算下来车马行老板跑这一趟能收入252个铜板,当然最后肯定不会挣这么多,单说跟随马车的六个骑马保镖,每个人都全副武装,穿着带板锁甲,身后背弓,腰间佩剑。一看就知道车马行养这些镖师的价格并不便宜。
“绍尔平乖,我们先去老堡,之后就回家了。”杰森怕小个子坐不惯马车,哄到。
“那里为什么叫老堡。”小个子问。
“这个嘛,我之前好像听领主念叨过几句。”杰森想了想,“原来有一个皇帝昏庸无能,选帝侯们准备联手推翻他,唯独这片领地的领主拒绝了选帝侯们的邀请,并在新造好的城堡上挂起皇帝的旗帜,表明自己是保皇派。”
“最后保皇派胜利了么?”小个子问。
杰森摇了摇头:“没有,没过多久,新造的城堡就被联军攻破了,领主带着妻子孩子自焚了,死后他的遗骨被碾成碎渣倒在水沟里。他的家族也就此一蹶不振,逐渐销声匿迹,只留下一座废弃的老城堡,人们围绕着老堡建立了老堡镇,为了纪念他,这片领土也叫做老堡领。”
“我明白了。”小个子点点头。
“胡扯。”对面一个满身酒气的男人一拍大腿,“那个领主根本不是自焚,是被天火烧死的。”
“天火?!”小个子有些诧异。
“如果你去看看那座城堡的遗址就明白了,以那座城堡的规模,一般的投石车根本无法将其攻破,能做到这种事的只有一样东西。”男人拿起酒囊喝了一口,“那就是魔法,是魔法......”
“行了你少喝点。”另一个男人打断了对话,转头对杰森和小个子说,“我弟弟喝多了,他就喜欢说些有的没的,别当真。”
“大叔,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魔法么?”小个子问到。
“当然有,不过我们这些普通人没什么机会接触到。”醉酒男子好像打开了话匣子,“魔法是一门高深的学科,不仅需要天赋,还需要有资深的导师给予指引,要有合适的施法条件,昂贵的法器,几年甚至十几年如一日的学*,才能窥探到魔法的冰山一角。很多贵族会花重金让自己的孩子去学*魔法,不过最后他们会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他们的孩子和他们一样,除了吃喝玩乐以外毫无天赋可言。”
醉酒男子又喝了一口酒,接着说:“但是他们的孩子长大后也会有自己的孩子,也会向他们的父亲一样让子女去学*魔法,重蹈覆辙,就像王朝更迭、日出日落一样循环往复,又或者说,历史本身就是一个循环,人的出生和死亡,家族的兴起和没落,国家的统一和分裂,任何人都无法将这个循环打破,任何人。”
男子还没说完,突然捂着嘴起身,趴在车后呕吐起来,看起来真的喝了很多酒。
小个子听见随行保镖的马在嘶鸣,周围人开始紧张地说些什么,小个子环顾四周,发现一个人被吊在路边的树上,许多苍蝇围绕着,看起来已经死去多时,六个商队护卫见状都警觉地拿起了武器。
同车的人看了有的很害怕,有的则看得入迷,还有人祈祷天神保佑。前面的马夫感叹了一句:“最*道上真不太平。”说罢加快了赶车的动作,加速离开了这片是非之地。
后半段路加快了许多,中午时便到了老堡镇,老堡镇坐落在山脚下,一切都是相比较而言的,在山峦面前,那座老堡遗址远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雄伟,但是离*了时就会发现,能将城堡造到这个规模也算是一项难以计算成本的大工程。
车一到镇郊的旅店,不少乘客下了车,也有些早就在此等候的客人从酒馆里出来,问价乘车,等到乘客入座差不多了满了就出发。
小个子想要进城去看看老堡,但他的父亲杰森坚决不同意,因为钱已经付了,错过了出发的车也不退。
他只好眼巴巴地看着远处山脚下黑色的老堡,似乎这座城堡和他有所共鸣,远远地呼唤着小个子。随着车夫一甩缰绳,车队出发,小个子乘车离开了老堡镇,但他没想到的是,这一离,就是十年。

第三章 匪徒

车队行驶在路上,小个子似乎是由于昨晚没睡好的缘故,只觉得眼皮越来越沉,最后睡了起来。等他再次醒来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点点雨珠打在他的脸上,眼中的世界已被乌云笼罩,坐在对面的醉汉还在睡觉。
雨越下越大,顷刻间就变成了暴雨,车队头子指挥乘客们将棚布挂在加高的车架上,就这样把三架马车都变成了能挡雨的大篷马车。搭起挡雨棚后看不见车外面,而众人干活的时候也吵醒了醉汉。
“什么情况,到白城了么?”醉汉揉了揉眼睛,显然喝多了后十分疲惫。
“没有,下雨了,我们刚把棚子搭起来,你睡你的吧。”醉汉的哥哥说。
“睡不着了。”醉汉对杰森说:“朋友,有水么。”
杰森把水袋递给他,醉汉咕噜咕噜喝了半袋子,显然是宿醉后的口渴,还给杰森的时候不忘说声谢谢。
“二位是从哪来到哪去啊。”杰森跟兄弟二人攀谈起来。
“哦,我跟我弟弟是准备去多里亚领,到白城探亲。”醉汉的哥哥说。
“白城可是很远啊,听说在多里亚领的最南面。”杰森喝了一口水。
小个子不好打搅大人说话,就扭头透过雨棚缝隙看着外面,似乎有一个披着斗篷的人骑马尾随车队。
“正确的,一路上风险太多了,有句话叫马车好坐,林道难过。路上保不准遇上什么劫匪山贼,他们把马车一烧,尸体一埋,从此就再也没有你这个人了。”醉汉说点点头说:“更早以前的时候,他们连领主的巡逻队都敢杀,那个时候的车夫都喜欢说一段话‘喂好马,吃饱饭,闭眼驾车不多看’,路上不管看见什么,能撞过去就撞过去再说,不能的就一边祈祷一边跳车逃跑,哈哈哈哈。”
小个子突然发现,马车似乎停止了前进。
“弟弟,咱们还在路上,说这些不太好......”醉汉的哥哥话音未落,一支弩箭刺穿车篷径直插进他的胸口。
坐在旁边的妇女尖叫起来,车里乱作一团,还有人直接掀起篷布跳下了车。
“有劫匪!大家快跑!”车夫喊了一嗓子,下一秒只听见刀砍进血肉和骨头的声音,喷溅的鲜血染红了篷布。杰森的反应最快,抱起小个子直接跳下了车,那个醉汉也瞬间清醒了过来,紧跟着杰森父子二人跳下了车。
外面下着暴雨,一片混乱,在车队的后方,一个保镖的马中了弩箭,马匹倒地压住了他的下身,一个披着兜帽斗篷的劫匪拿着圆头晨星锤猛砸保镖的头部。
杰森见此路不通便抱着小个子往车队前方跑,前面的两辆马车被一棵横着的树挡住了去路,摔下马车的车夫正捂着脖子,鲜血肆意地四处喷溅,整个人痛苦地扭动着。一个骑着马的匪徒挥刀追杀着四散奔逃的乘客。一个粗壮的秃顶劫匪抓着一个女人的头发拖行着,那个女人的衣服被泥土染成灰色。
“所有人回到马车里!”骑马的车队保镖在马背上挥舞着剑,驭马撞开一个匪徒,又挥剑刺伤另一个,对杰森大喊着回到马车里。下一秒就吃了一发弩箭摔落马下。
杰森让小个子躲进树林里,自己上前从保镖的手中取过短剑,回头一看,一个杀红了眼的土匪正准备钻进树林抓小个子,杰森大叫一声,冲上去一个抬腿正蹬把土匪踢倒在地,然后剑锋朝下刺进那人背部。
环顾四周,三四个匪徒围了上来,雨水打湿了杰森的头发,他没有看向树丛,只是单手持剑,大声说:“绍尔平,看好了,我只给你演示一次!”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杰森反持短剑,把剑插进土中,双膝跪地,“好汉饶命!”
小个子被这一通操作看傻了,不止小个子,其它土匪也愣在原地。突然一只手捂住了小个子的嘴,将他抱起,任凭小个子如何踢打也不松手,径直往林中深处跑去。小个子这才看清那人,是坐在对面的那个醉汉。
“放心吧,我不会抛下你不管的。”醉汉说着,带着小个子跑到一处林中空地,才停下脚,放下小个子,大口喘着粗气。
“小朋友,你家住哪啊?”醉汉坐在树下,口渴的他拿起酒壶喝了一口酒。
“马修兰德。”小个子还没从之前的惊吓中缓过神来,随口便说了出来。
“那个产马的地方啊,我知道,我们先就*找个地方过夜,明天一早我带你回马修兰德。”醉汉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色戒指,戴在左手中指上。
“这是什么?”小个子看着那枚戒指。
“别对别人说我有这个东西。”醉汉摸了摸自己的戒指,“这是释放最初级的雷电魔法的载体。”
“可你刚才不是说,普通人没机会接触到魔法么?”小个子问。
醉汉点点头:“那是不假,因为魔法实在是太不稳定,你想象一下,如果随便一个农民去学*魔法都可以轻易杀掉自己的领主,那世界会变得怎样?所以教会和领主们都严查魔法,任何未经允许去学*这种东西的人都会被扣上巫师的帽子,教会甚至还专门养了一群猎巫人负责监督此事。”
“那既然大叔会魔法,刚才为什么不出手救下那些人?”小个子问。
“人心险恶啊,如果我出手了,谁能保证我到了下一个城镇不会被烧死在火刑架上,要知道,举报一个巫师,一经查实,举报人可以得到现金奖励,人是一种没有共情能力的动物,他们只是想要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罢了。”醉汉摇摇头,“况且,这种级别的魔法,真打起来还没一把匕首好用,没威力,不致命,前摇长,还容易伤到自己。”
“这么废物的魔法戒指你戴着干嘛?”小个子问。
“啊,这个啊。”醉汉起身摸摸小个子的头,然后一记上勾拳,紧接着把小个子扑在地上,左手握拳抵住小个子的脖子,嘴里念叨着一些咒语,小个子只感觉浑身麻痹,四肢僵直抽搐,被电晕了过去。
“这孩子还能卖个好价钱。”

第四章 奴贩公会

小个子坐在笼子里,一周以来自己的吃喝拉撒睡都在这里进行。笼子又窄又小,只够成人以一个十分难受的姿势低头站立或屈膝而坐,但对于五岁的小个子来说还算宽敞。笼子被放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经常有老鼠窜来窜去,还挂着一具高度风干的鱼人尸体,弥散着腥臭味。一同在地下室里的还有五六个被贩卖过来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女人,总是缩在角落里哭泣。
自从被那个同车的醉汉用带电的戒指击晕后,小个子在意识模糊的情况下被卖到了这里,这个地方大概是专门用于人口贩卖的机构。每隔一会就有拿着短棍的疤脸壮汉过来查看情况,壮汉脾气十分暴躁,看见女人哭泣就用短棍猛敲笼子,直到女人不哭为止,有时候半夜还会满身酒气地突然闯进地下室,随便抓一个女人拖出去,被抓出去的女人第二天总会衣衫褴褛地回来。
小个子吃着又硬又涩的面包和味道古怪的稀汤,面包是参着木屑,汤里的鱼肉是从那具风干鱼人身上割下来的,喝起来又苦又腥,但又不能不吃,因为每天只有这一顿饭,吃了勉强半饱,不吃三天饿死。
几天来,他一直在思考如何逃出去,他看了看牢笼的锁头,锁是金属材质的,凭一个五岁的小孩根本无法凭蛮力打开,自己身上也没有撬锁工具,所以凭自己撬锁是肯定行不通的。
他又看向房间结构,整个地下室只有一个小铁窗,即便是五岁的小孩也无法钻出去。不过小个子还是能从这个小窗子偷听到外面人的谈话。“那边要三个女人,价钱都谈好了,你去处理一下。”
小个子听见地下室门口有脚步声,赶紧坐下。
进门的是三个人,其中两个小个子没见过。
他们把女人拉到笼子外,扒光衣服,用刷子蘸黑漆把她们的皮肤涂成黑色。
“涂均匀点,别被查出来是人类。”说话的人似乎是头目,因为他全程不干活,只是在旁边看着。
“干脆把她们耳朵割掉一块得了,黑精灵不都是尖耳朵么。”疤脸壮汉看着女人赤条条的身体一脸坏笑。
“你傻啊!”一旁看着的头目骂到,“我们是把她们扮成黑精灵混过检查,对面验货的时候要是发现货物受损,我们还能拿到钱么!?”
“我说着玩的。”疤脸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小个子在笼子里看着光着身子的女人门在刷子下扭动身体,但是他并不光是看着,而是在尽力寻找一些对自己有利的线索。从奴贩们的对话可以得知,这个世界似乎是不允许贩卖人类的,所以要把“货物”包装成异族。
头目突然转头看向小个子,问道:“这个小孩什么时候过来的。”
“好几天前吧,太小了卖不出价钱,就一直留在这里来着。”疤脸一边给女人上色一边说。
“你还真是傻啊,留这么个东西在这白吃白喝。”头目抬起手要扇疤脸,但手又放下了,“我们做生意的精髓是什么?利益最大化,懂吗?”
疤脸有点委屈:“但,这么小,只能送去乞讨团伙或者小作坊啊,男孩又不值钱,要是女孩的话还能卖给有特殊癖好的贵族,喜欢小男孩的,只有教堂里的那群老头子了,他们又不买活人。”
“赔钱货干脆跟这群女的一起卖到妓院得了,就当作赠品了。”头目看着小个子,“你到时候就这么说,‘我们奴贩公会想帮助你们妓院发展一下男同与炼铜业务,促进一下多元化发展,everybody free to love!’明白了么。”
“头,你真是个天才。”
就这样,小个子被画上了络腮胡,扮成三岁长胡子的矮人儿童,跟三个被涂成黑皮的女人一起进了马车,马车是经过改造的囚车,马拉着笼子,里面能装三四个人。
小个子呆在笼子里,一想到自己要被送进妓院接待男同,更加坚定了逃跑的决心。
奴贩公会的马车有四个奴贩护送,小个子终于明白为什么父亲不让自己出村,因为外面的世界实在是太过于危险了。
车子驶出林地沿着大路走了一天,小个子与三个女人在笼子里干坐着,又渴又饿。坐在马车前面的疤脸一边驾车一边喝酒,看的小个子喉咙直痒,自从来到异世界,自己已经五年没喝过酒了,无时无刻不想念着原本的生活,可以吃五分熟牛排,喝一整天的高级茅台酒。
“修伊堡!我的家!”笼子里的一个女人突然推开小个子,发疯似的摇晃着笼子,“放我出去,我要回家,放我出去!”
“安静!”疤脸掏出短棍砸在女人抓着笼子的手指上,女人吃痛大叫一声松开了手,哭了起来。
疤脸指着远处一座立于高地的城邑说:“过了修伊堡的地界,就算离开老堡领了,前面是金草地领,到了目的地就把你们卖到妓院去,谁要是再敢大哭大闹,就割了舌头当哑巴!”
小个子默默记下沿途的路线,看着远处的修伊堡和低声啜泣的女人,看来这些奴贩为了防止手里的人逃跑回家,特地选择把人往远了卖。
贩奴车在晚上到到达了两领交会的边陲地带,奴贩们没有选择住旅店,而是找了棵立于原野的树,几人就在树下扎营,疤脸和另外四个奴贩拾柴生火,拉车的马拴在树上。小个子挤到马车后门处,看了看车锁,也是金属的锁,根本打不开。
大概是阴天的缘故,夜晚看不见月亮,四野漆黑一片,疤脸跟其他人坐在篝火旁吃着肉干,喝着酒,小个子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虚弱的他拿出一件东西,是那个醉汉的银色戒指,之前小个子被送到奴贩山寨时靠着最后一点清醒意识从醉汉的口袋里偷到了这枚戒指。小个子背靠笼门把身体缩成一团,不让奴贩们看见自己手里有戒指,然后低声念叨着咒语,但是他自己根本没学过魔法,所以不管怎么念叨,都无法让戒指释放电流。
“芝麻开门。”戒指毫无反应。
“电光速现,覆护真人,急急如律令。”戒指还是毫无反应。
“这戒指可能听不懂中文吧。”小个子叹了口气,嘴里开始胡言乱语:“wogaoxing renmingaoxing jiugandaokuai youcuirenpaodeyisi youdianxiangguangxilao.”
突然间狂风卷地,天空中雷声隆隆,霎时间一道炸雷径直击在树冠,一缕电弧透过笼隙打在小个子手中的戒指上,惊得笼中其它人惊叫连连。
“吵什么吵!没见过下雨打雷啊!”疤脸继续吃着肉干,“再吵就把你们倒挂在树上。”
小个子浑身灼热,火辣辣地疼,身体已经被电弧烧伤了,他把戒指藏在口袋里,庆幸自己学会了魔法咒语,唯一的问题是,他好像忘了刚才自己念的是什么。

第五章 混沌诸域

小个子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不在牢笼中,眼前的世界尽是灰色的荒土,大片的灰烬如雪花飘落。小个子正躺在这片土地中,他抓起一把沙土,灰色的沙尘中掺杂着黑色的碎石粒。缓缓起身,感觉不到饥饿和疲倦,仿佛这些生物本能并不属于这里,小个子看了看自己的身体,是成年人的身高,还穿着灰色中山装,口袋里还有半包熊猫牌香烟。
抬头望去,只有无尽的迷雾,一座山峰的影子在雾中隐约可见,小个子不知道这里是哪,也不知道自己来这里要干什么,只记得自己好像是拿到了什么东西,然后被雷击中后从这里醒来。
他掏出火柴点起一支烟,向山的方向走去。然而阔别了许多年的烟并没有给他带来太多快感和放松,只觉得索然无味,只好扔掉香烟。
突然,震耳欲聋的吼叫声传入耳朵,阵阵风有节奏地袭来,一头巨兽的身影在低空掠过,小个子下意识俯下身子,朝着巨兽飞行的反方向找了块巨大的黑色岩石躲在后面。
小个子只能看清那巨兽有着爬蜥的四足,蝙蝠的翅膀,浑身被鳞片覆盖,腹部似乎有一道伤口。看时机差不多了,小个子拔腿向山的方向跑去,那头巨兽正在空中盘旋,似乎是察觉到了有其它东西存在,它的吼声越来越*。
小个子突然感觉自己像是中了什么毒药或诅咒一般,腿越来越软,跑步愈发吃力,最后摔在地上。一回头,迷雾中的怪物现出原形,那是一只被砍断脖颈的龙,伤口的血液早已干涸,翅膀几乎漏成了筛子,腹部有一道割裂的伤口,这只无头巨兽正向小个子靠*。
小个子起身本想转头就跑,但回身的时候迟疑了一下,下一秒,一颗断开的巨龙头颅从沙土中窜出,吃了一嘴沙石,人在肾上腺素飙升的时候会感觉时间变慢,当小个子和那颗比自己身体还巨大的龙头对视的一瞬间,他下意识地完成了转向,并抓起一把沙石朝着龙的眼睛扔去,龙吼声顿时响彻天地。
小个子不停地跑,这时他才感觉到后怕,如果当时再走一步,就会直接葬身龙口。小个子在奔跑的时候感觉周围的雾气正在渐渐稀薄,看来已经快到迷雾边缘了,但马上他又被一道百米高的岩墙挡住去路,这是一座破碎的峭壁,左右两个方向皆看不到头,身后那无头巨龙的的身影已经在雾中若隐若现,小个子的求生本能被激发,他此时只有一个念头,爬上这座陡峭的山。
他大吼一声,卯足了劲向上一跃,在某一个瞬间,他又感到了那种被电流击中的紧张感,但不同的是,这种无形的能量似乎自上而下地往脚底汇聚,脚底的感觉像是踩着脆弱的沙质的台阶,小个子伸手抓住一块凸起的岩石。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竟然跳了两三米高。
小个子悬挂了几秒,听着空中回荡的龙吼声,只好继续攀爬。脚踩住一个着力点,第二次跳跃时,比之前还要高,反复跳跃几次已经能透过微薄的雾看见顶部了,大概还有几百米高。
然而就在此时,那只无头巨龙竟然飞行着朝自己撞来,小个子向右一闪,巨龙的身躯径直砸在岩壁上,小个子被龙翼波及,向下坠去,好在他眼疾手快,抓住了一处裂缝,不至于摔下去粉身碎骨。
那头龙的爪子牢牢抓着岩壁,似乎感觉到了小个子就在附*,不停甩动着尾巴和没有头颅的脖子。
小个子看着上方的百米峭壁,又看了看攀在岩上的无头巨龙,再次调动刚无师自通的轻功,全力一跃,抓住了巨龙的尾巴,又借力飞起抓住了龙脊凸出的骨角。无头巨龙发出骇人的鸣叫,跌跌撞撞向上飞去,在飞行过程中不停向峭壁蹭撞,想要把小个子甩下去。
小个子抓紧龙背上的骨角,计算着到悬顶的距离,看到巨龙受伤的翅膀扇动起来也愈发吃力了,小个子一个起跳,回身屈膝踩住巨龙的脖颈,使用轻功腾空一跃,一个后空翻跳上了悬顶。
无头巨龙前爪抓住崖边,扇动着翅膀想要爬上来,但很快,就连同碎石再度摔下了悬崖,小个子看向悬崖下方,只有迷雾,再次看了看地形才明白,刚才自己是从一个巨大的环形深渊里爬上来的。只要爬出了这个雾渊,便是一片黄昏下的破碎国度。
这里的景色无法用语言形容,世间的一切规则和秩序在这里都荡然无存,破碎的岛屿和大陆在上空碰撞重组,无论是向上还是向下,皆是被破碎的事物填充的虚空,怪异的石头一望无际,而在目之可及的最远处,是一片黄昏之景,当小个子望向那永恒的黄昏时,黄昏亦注视着他,小个子的灵魂仿佛被抽离,在强烈的撕裂感中,他看见了这片混沌诸域的真相。
他看见在无穷的远方,无尽的混沌与虚无的荒域中,于黄昏下晾铸成七王冠,七王座。
第一位说,要有欲,第一王座上慵倚着一位初醒的淫神,其冕为金铸的弄臣环,长发如刺排立,其杯中美酒饮了便要再饮,在永恒的欢宴中靠睡欲中媾和永恒之欢,欢愉之耻。
第二位说,要有食,第二王座上压碾着一位进食的贪神,其唾为蜜,其汗为油,吃了便要再吃,尝到珍馐便要尝新,永欲之腹永无饱腹之时。
第三位说,要有恨,第三王座上颤抖着切齿的疯神,祂遇罪者遭报便欢喜,以恶行善便还要寻新的罪人,其手中腰间袖口皆藏了刀子,七窍窜跳狱火,指头都是凶刃,口中牙都是长钉,其胸中嫉仇之恶难以填平。
第四位说,要有谎,第四王座缠攀着一位邪神,其风往南祂便说北,其日落西祂便称东,口中有一千条蜿蜒的蛇,拥着除去真理外的所有谎话,结谎之舌编织不停。
第五位说,要有血,第五王座上坐立不安的蛮神,其只有一只眼睛,永远只能看见仇恨之风的流动,祂逢仇者便要报,雪了恨又要结新仇,如伏狼般潜藏等时机,又如群鹰对猎物穷追不舍直到斩敌,每每如愿将敌首挂于座旁,便饱食恨业之果,虽不光鲜,其味尤美。
第六位说,要有变,第六王座上有一位安雅的女神,其妆容美丽,在书中编撰着众人的命运,祂将无数君王列作高位,又将无数孤舟推向水中,命中人落难祂便泣,命中人如愿祂便安心,世人皆为其书中从命之懦者。
第七王座上空空如也,皆为等一个受试炼的灵魂归来,其饱尝欢愉之耻,渴求永欲之腹,满是嫉仇之恶,又不自觉地生出了结谎之舌,潜伏着谋划着仇家的死期,心中踏过从命之懦,待到七次试炼结束之时,祂便要归来加冕,坐于那永恒的神座之上。
七个神座,六位主神,他们比世间最雄伟的山还要巨大一万倍,仿佛整座宇宙皆是为他们而存在的,光是交谈与笑声便足以抹杀无数企图窥探其真容的灵魂。小个子再也无法忍受世界观与灵魂的崩塌,厉声叫嚎着。
与此同时,金草地领的牛棚里,无数家牛发了疯一样冲撞着墙壁,仿佛一场天灾即将到来。
在南方的乌诺堡大公国,皇家魔法档案库的高塔中,所有学徒们乱作一团,这些拥有着非凡魔法天赋的法师们突然开始狂躁起来,身体中涌动的魔法开始不受控制,周围灌注着魔法的古籍和卷轴亦是如此,伴随着一声爆响,一张卷轴化作了一团火焰,将整个书架点燃。
在阿兰瑞亚领,龙血河畔的城市里,街上的行人乱作一团,无数老鼠正成群结队穿过街巷,丝毫不惧怕人类,戴着宽檐帽的猎巫人走在街上,时不时踩死一只老鼠,看了眼那些老鼠奔跑的方向,压低了帽檐。
跨过日暮海,维恩大陆上的巫靴地,在那腐烂的沼泽密林深处,戴着木头面具的萨满正在跳着怪异的舞蹈,面具上画着的独眼和花纹在火光中仿佛真的动了起来,族人们正俯身跪拜,只有萨满突然发出尖叫,那面具长出了枝桠,长在了他的脸上。

第六章 马戏团

小个子睁开眼,看见的只有一望无际的金色草地,伸手一摸,摸到的是挂满铁锈的笼子,那个疤脸奴贩正在前面驾车,小个子感觉一阵头痛,起身环顾四周,笼子里的女人们不见了。
“我们在哪啊。”小个子问。
“金草地领。”疤脸头也不回地说,“我还以为你死了呢,要不是看还有心跳,早就把你埋了。”
“我睡了多久。”小个子晃了晃脑袋,似乎是做了一场很长的梦。
“两天到三天吧,记不清了。”疤脸奴贩递来一只烤兔腿,“说来也真奇怪,你是不用吃饭么,竟然没饿死你。”
小个子抓过肉大口吃了起来,嘴里塞着肉问道:“她们人呢?”
“卖了,但妓院说他们不收男孩,我们准备把你卖到马戏团去。”疤脸奴贩说。
“小伙子,到了马戏团你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走钢索接飞刀都是家常便饭。”一个骑马奴贩说。
小个子吃完烤兔腿后把骨头扔出笼子,没有说话,只是靠在笼边想抽支烟,这时才发现自己的还是那个五岁的儿童,口袋里除了那枚戒指外一无所有。
隔着口袋摸到戒指的瞬间,大量记忆涌入脑海,自己梦中那个疯狂的宇宙和死里逃生的经历全部钻进了脑子里。小个子顿时头痛欲裂,浑身颤抖,冷汗直流。
小个子大口喘着粗气,为了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想到了自己前世经常打的桥牌,只有玩扑克时,他才能心无旁骛,于是他目光直视远方,心里背诵着桥牌规则。
而进入他视野的,除了广袤的金色原野外,便是一处路边的农户家。几个头戴高顶宽沿帽,身着布甲皮大衣,腰挂窄刃迅捷剑,脚踏镶铁护膝靴的人正在院中,给一个手脚反绑的老妇人套上绞绳。
“求求你们,我没有害死我丈夫,我不是女巫,求求你们放过我!”老妇人声歇斯底里喊着。但那些统一制服的人像是没听见般,继续着手中的动作,其中一个负责望风的人看见奴贩的马车,驾车的疤脸正远远地和他四目相对。
两边没有交流,就这么互不打扰地分离开。
“真是奇怪,猎巫人的爪子怎么伸到这边来了。”疤脸自言自语到。
“猎巫人不是哪个领都有嘛?”一个骑马的奴贩说。
“你懂个屁,我老跑这条线,猎巫人最多的地方是最东边的阿兰瑞亚领,老堡领就少很多,在金草地领就没见过猎巫人,因为雷柏公爵根本不让他们进金草地领。”疤脸朝车下啐了口痰,“我看没那么简单,说不定跟前天晚上那个怪事有关。”
“那次真的太吓人了,从来没见过那种阵仗,那么多鸟擦着头顶飞过,我还以为世界末日要来了。”骑马奴贩正说着,迎面就看见一队骑兵飞驰而来。
骑兵队停在马车前,这些骑兵装备精良,个个身着板甲,领头那个手持旗枪,三角长旗上的图案和他们胸甲上的纹章一样,都是手持长剑的红龙。
“皇帝敕令!严查帝国诸领内所有可疑人员和马车。”带队的骑兵没有下马,而是绕了马车一圈。敲了敲笼子的铁栏杆:“这是什么东西?”
“哦,正规渠道买来的矮人小孩,准备卖到马戏团。”疤脸指着小个子脸上画的假络腮胡,“你看,五岁就长胡子了。”
骑兵看了眼小个子,然后转头对五名奴贩说:“你们倒卖的是矮人还是活人我不管,但是前几天帝国各地同时发生了强烈的魔法波动,帝国大先知说始作俑者和牛棚有关,如果你们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马上向当地领主或执政官汇报!”
“清楚,明白。”疤脸笑着送走了那队骑兵。
车子继续行驶着,小个子一路上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便开始脑内整理情报,刚才那队查车的骑兵说的话让他心跳加速,自己就是在牛棚里出生的,之前梦中进入的那片混沌领域的能量也确实让自己感觉到灵魂快被撕裂。如果是因为自己踏入了那片黄昏下的荒土而造成世界大乱的话,那一旦暴露身份,恐怕自己的下场就和被吊死的女巫一样了。想到这,小个子顿时觉得还是隐藏自己比较好。
“看啊,到龙息城了。”疤脸指着远处肉眼可见的大城市说。
“可算能睡个好觉了,天天睡野外快折磨死我了。”骑马奴贩抱怨到。
当晚,小个子被以九枚银手的价格卖给了城外的马戏团。小个子的住所也从一个笼子变成了另一个笼子。马戏团开在城外一个大帐篷里,帐篷很大,足够装下一整个后台,小个子被关在笼子里。
“把人关在笼子里,跟畜生有什么区别?”小个子低声嘟囔着,吃着马戏团的残羹剩饭,抬头看见驯兽师牵着一条狗走进后台,随着驯兽师吹了个口哨,狗跳上了床,安静地趴着一动不动。驯兽师很开心,拿出鸡肉干扔给狗子。
“我待遇连畜生都不如?!”小个子气的把木碗摔在地上。
“新来的,饭还是要吃的,等过两天跟大家都混熟了,你就能出来了。”一个画着滑稽妆,戴着红鼻子,身穿弄臣服的小丑走了过来,把地上沾了土的食物捡回碗里,递给小个子,“你叫什么名字。”
“弗莱曼。”小个子说。
“这个艺名不错啊,你一定很擅长空中飞人吧。”小丑说。
“我就叫弗莱曼。”
“啊?这样啊,我还以为你已经知道马戏团的规矩了呢,我们马戏团每个人都要以艺名相称,比如我的艺名叫winwin,你可以叫我维为(v v),刚才那个驯兽师是个聋子,大家都叫他古德伊尔(Good ear)。”
“那条狗叫什么?”小个子问。
“那条狗啊,叫麦克昂。”维为说,“麦克!”
“昂嗷!”狗子应了一声。
“麦克昂,怎么听着有点耳熟。”小个子想起前世认识的郭沫若就叫这个名。
“总之大家都要有个艺名,其它人怎么称呼以后有时间我再告诉你。”维为掏出一块面包,掰开递给小个子一半,“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吧。”
“道理我都懂,但是为什么马戏团里的人要有艺名呢。”小个子吃着维为递来的面包。
维为席地而坐,吃了口自己的面包说:“这是老祖宗的传统,好像以前艺人们私下供奉一位保护神,祂会赏赐最杰出的表演者以荣华富贵,但代价是艺人死后灵魂会被祂收走,从此只为祂演出。然后艺人们为了骗过这位神,就只用艺名,那个神不知道艺人的真名就无法夺走表演者的灵魂。我记得那个神叫什么来着,哦,欢愉之神。”
小个子停止咀嚼的动作,脑海中顿时回忆起那片混沌黄昏下看见的六位邪神,祂们从未表露出自己的名字,但小个子光是看一眼,脑海中便出现了祂们的称呼,其中第一神座上的邪神就是欢愉之神。
强烈的精神冲击再度袭来,小个子哇地一下吐了出来。
“诶呀,怎么搞的,古德,过来开门!”维为把面包砸在驯兽师的肩膀上。

第七章 空中飞人

小个子坐在笼子里,安然地眯着眼睛,这样的生活已经过去一周了,虽然对自由的渴望依然存在,但有个地方白吃白喝也不算糟糕。
一个高个男人拿着皮鞭走进后台,他是马戏团的团长,艺名叫斯马特,但团队里的人都管他叫团长。团长找了把椅子坐下,摘下假发头套,他是个秃顶,每次上台都要戴着头套。然而小个子并不在乎他戴什么颜色的头套,他的注意力全在团长腰上挂着的钥匙上,只要能拿到钥匙,就能逃出这个笼子。
前台时不时传来观众的爆笑声,小个子知道,那肯定是维为穿着小丑服在表演脱口秀,维为以前是个珠宝匠学徒,之后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非要追寻理想,励志要成为罗冈多最伟大的吟游诗人,于是他游历各国,把异国他乡的故事编成史诗,在各地传唱。
结果根本没人买账,最后连吃饭钱都没有了,只好来到马戏团,靠演小丑为生。
在团长身边,驯兽师古德伊尔正在给团长倒水,驯兽师是马戏团的王牌,他和他的爱犬麦克昂凭借默契和坚持不懈的训练总能完成高难度的动作,至少一半的观众买票是为了看他的动物表演,他也是除了团长外唯一有马戏团钥匙的人。
“古德啊,你刚才看见那些观众的表情没。”团长问,“他们快把无聊一词写在脸上了,我们要是再不出点新节目,恐怕以后没人会来看戏了。”
“我加急训练,保证下周让麦克昂能学会后空翻。”古德伊尔说。
团长叹了口气:“训个狗有什么用,城西那个马戏团可是重金买了一只猫人,会说人话、会走路的山猫,好像叫泰哥。”
“不是虎哥么?”古德伊尔问。
“你偷偷去看了?”团长歪着头。
“没看过。”
“我也没看过,观众也没看过,所以他们拿这个吸引眼球,都快把我们的客人抢光了。”团长喝了口水,“听说他们最*还要出什么狠活,什么连做十八个后空翻,上吊不死之类的东西。”
“要不要让那个买来的小孩试试杂技。”一个坐在独轮轮椅上的瘦男人说。
这个精瘦的男人艺名叫奥托,原本他的节目是马戏团的压轴戏,能像个猴子一样爬上爬下,但是一次演出时的意外让他下肢瘫痪,即便如此,他还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后半生要告别表演,每当有人问他是不是杂技演员时,他总是说:“我觉得我是。”
团长也是个好心人,即便奥托瘫痪了也没有赶他走,还让他继续在马戏团里帮点小忙,比如奏乐和打扫卫生之类的,不过失去了能表演杂技的演员后,马戏团的日子就一天不如一天了,团长总想再雇佣一个能演杂技的专业演员,但每次一听对方报价,就只能摇头以对。
“杂技?就他?”团长看了看笼子里的小个子,“唉,死马当活马医吧。”
在表演结束后,观众纷纷离场,团长带小个子来到马戏团的跳台上,这是个目测有七八米高的跳台,距离对面跳台大概有五米。
“小孩,很简单的,咱们先学一下基础动作,最简单的就是跳到空中,抓住中间的绳子荡到对面,很简单吧。”
“我才五岁。”小个子露出一个尴尬但不失礼貌的笑容。
“没事,你看奥托,之前人家一下就能跳过去。”团长指着台下坐轮椅的奥托。
小个子突然想到,自己之前无师自通学会了轻功,这种功力是不是也能带入到现实世界。
于是小个子卯足劲,回忆着梦中在面临死亡威胁时迸发出的能量,双腿微微弯曲,感觉有种无形的力量汇聚在脚下。
“怎么还不跳啊。”团长一巴掌扇在小个子后背上,打断了小个子的施法前摇,小个子一个没站稳,从高台上摔了下去,还好底下垫了两床被子,不然怕是当场摔死。
当晚,维为和奥托在前台打扫卫生,小个子又回到了后台的笼子里,团长觉得小个子可能第一次没胆量不敢跳,一时半会也训练不出来,于是和驯兽师研究起了如何让狗钻火圈。
火圈的形状像是一个放大镜,有一个专门让人抓住的柄,团长背对着笼子,戴着厚皮手套,抓着手柄,驯兽师古德伊尔正给狗子加油鼓劲,然而麦克昂毕竟年纪大了,看见火圈时还是有点发怵,几次跑到火圈前都夹着尾巴回去了,古德只好继续强调口令。
团长也趁着这个功夫把玩着火环,还把火环贴*了脸,可能是怕烧到眉毛,不自觉地把头后仰,向后退了一点。
小个子看准了时机,现在团长背靠着笼门,自己在笼子中正好可以伸手抓到钥匙,只要偷到钥匙,半夜偷偷开锁再逃跑就行了。
说干就干,小个子趁着驯兽师目光在狗身上,轻轻一抓,小手握住了团长腰间挂着的钥匙,就在此时团长突然向前走去。钥匙连着的裤带被这么一拉,团长裤子直接滑落,光溜溜的下半身一览无遗。
“啊!”团长尖叫一声,同时这一分神,被火圈烧到了下巴,匆忙松手,燃烧的铁环擦着衣服落下,挂在了团长的牛子上。
“啊!!!!!”团长把火环朝地上一扔,然而为时已晚,团长油亮的牛子已经开始燃烧了,团长拍打着自己的牛子,大叫着“灭火,快来灭火!”
古德伊尔扔下狗子,用脚踩着地上的火环。
“没让你灭地上的火,我牛子,我牛子着火辣!”团长说话几乎带着哭腔。
古德伊尔赶紧过来,看着团长冒火的牛子又不好下手,只要用嘴不停吹气。
“吹nm呢,赶紧找水啊。”团长脸都绿了。
半响过后,火终于灭了,团长虚脱地趴在地上:“医生,快去城里找医生。”
小个子在笼子里,手里还抓着团长的裤绳,尴尬地把钥匙往笼外一扔。
当晚,鼻青脸肿的小个子脖子上又拴了个铁链。

第八章 成名

转眼半个月已经过去,今天的龙息城内外热闹非凡,大家正准备过一年一度的天火节。
关于这个节日小个子也不太清楚,大概是庆祝圣父华盛顿降下神罚摧毁索多玛城的节日,这一天人们会在白天出去采蘑菇,晚上做一顿蘑菇烤肉。
而在小个子所在的城外马戏团,在天火节当天晚上也推出了半价活动,以此来吸引观众。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光临斯玛特马戏团。”团长在台上说着,台下只坐了一半观众,很多人是为了半价票才来的,维为正穿着小丑服穿行在观众中间,推销从城外摘的鲜花。
麦克昂小跑上台,汪汪叫了两声,突然做了个后空翻,驯兽师古德伊尔拿着三个火把上台。奥托坐在轮椅上,在台边弹着一种类似吉他的小琴。
伴随着轻快的节奏,古德伊尔将三个火把抛起,有节奏地倒换,三个火把在他的两只手间来反复回旋。
紧接着把一个火把高抛过头顶,留在两个手的火把吹灭扔到一旁,被高高抛起的火把掉落时古德伊尔用脚接住再踢起。一个转身,手里多了个带柄铁环,再接住火把点燃铁环上的涂料,手里的铁环顿时变成一个火圈。
麦克昂嗷地叫了一阵,随着驯兽师一声令下,麦克昂朝着火圈冲去,一个起跳,从火圈中间钻了过去。
“好!”观众们报以喝彩声。
古德伊尔抬高火环,麦克昂反复冲到火环前又跑了回去。
“先生们女士们,给勇敢的麦克昂加油好么?”
台下个别观众开始鼓掌,“加油麦克昂!”
麦克昂踮步起跳一气呵成,又一次钻过了火圈。
古德伊尔继续发号施令,轻轻转动手柄,让火圈稳定地旋转,麦克昂这次准备钻过旋转的火圈。
“真无聊啊,本来以为能有什么狠活呢,结果还是训狗。”一个观众跟身边人小声念叨。
另一个观众悄声说:“欸,要不要去城西那个马戏团看看,听说他们马戏团来了个会说话的大猫,还会劈石头呢。”
“听着挺有意思啊,可我这票都买了。”观众说。
“欸呀,半价票而已,你是留在这看狗还是跟我看猫人去。”
“还是去看猫吧,走走走。”
“现在应该刚开始没多久,快点的话还来得及。”
几个观众离席了,古德伊尔看着那几个人,分了神,麦克昂也发挥失常,助跑时踩到了地上熄灭的火把,整个身子扑到了火圈上,嗷呜一声满地打滚。
团长见状赶紧上来拿过火圈,古德伊尔抱起麦克昂查看伤势。
“抱歉各位,表演产生了一点小意外,但是我们还有新的节目。”团长堆笑着说。
转身招呼着维为来到幕后。
团长把火圈放进水桶里熄灭,看着维为说:“情况你也看到了,要不你去救个场。”
“我怎么救场,让我钻火圈?”维为看着桶里那个小巧的铁环。
“诶呀,我也没想好怎么办。”团长着急得擦汗。
“等半天了,还有没有活啊,没有就退票!”
“我们要退票!”
“退票!退票!”
退票的呼声越来越大,已经变成了一场演出事故,团长在台上一直安抚着观众情绪。
笼中的小个子还在低声念叨着咒语,戒指释放出断断续续的电火花,企图把结实的铁链熔断。
维为来到后台,小个子只好把戒指先收起来。维为把胸前挂着的鲜花盒子放在地上,自己翻箱倒柜找出一把钥匙,用钥匙打开小个子的笼子,解开锁链。又翻出一套儿童礼服。
“小孩,一会你在观众席替我卖花,我去上高台表演空中飞人。”维为对小个子说,但转头又发现自己双腿抖个不停,“不行,我得先找两床被子铺底下。”
维为把被子从床底往外抽,一边抽一边说:“小孩,过来帮个忙。”
但小个子却没有回答,维为一回头,鲜花盒子还在地上,小个子已经不见踪影。
台前,观众们还在高呼着退票,突然,一个儿童的声音传来,那是一种听不懂的语言。
“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道走中央。 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小个子扔掉手里的铁喇叭,爬上高台,台下的观众的注意力也被这个小孩吸引了。
“那是小孩么?能爬那么高?”观众说。
团长也看傻眼了,他不知道小个子是怎么跑出来的,跑出来后为什么要爬上去。
小个子来到跳台上,看着五米外的另一个跳台。深吸一口气,集中精神,回忆着那种飞檐走壁的感觉,顿时只觉得自己身轻如燕,浑身充满了力量,只见小个子一套踏空步,回旋身法,稳稳地落在高台对面,而这一跳,已经跳出了五米。
“好!”提心吊胆的观众爆发出欢呼声。
团长也意识到这是个好的救场机会:“啊,这就是我和大家说的狠活,天才杂技演员,弗莱尔(flyer)!”
这是小个子第一次在现实中使用轻功,没想到竟然使用的如此顺利。
看着台下欢呼的观众,小个子纵身一跃,抓住跳台间的绳子,当绳索摆动到高点时,又突然松手,在空中翻动着身体,随着不断下坠,台下观众都捏了把汗。
然而在临*落地的时候,小个子又使用轻功来了个空中回旋平稳落地。一路助跑到跳台柱下,脚踏柱体如履平地,又一式飞燕回巢跃到另一柱上,几次往复有如神功助力。
“看啊,我们的杂技师弗莱尔正在表演他的绝活,这招叫——”团长贫乏的词汇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三起三落!”小个子在空中一边跳跃一边喊着。
维为在台下看傻了眼,他没想到这个小孩竟然是个杂技天才,光是在两个高台间不借助绳索跳跃五米,就已经超越了杂技师能做到的极限。
“欸,小丑,来一朵鲜花。”一个观众拿着一枚铜板递给维为。
“弗莱尔!弗莱尔!弗莱尔!”不断有鲜花被扔上台,掌声不绝。

第九章 逃跑

小个子坐在后台的椅子上,拿起一颗葡萄放进嘴里,v v正蹲在一边给小个子揉腿。
自从一个月前小个子用轻功表演了一套绝活后,在龙息城里一传十,十传百,都想来看看这个五岁的杂技天才是如何完成空中飞人的。马戏团的业绩也因此起死回生,团长每晚数着卖票钱乐得合不拢嘴。对小个子也不敢怠慢,每天好吃好喝供着,晚上把最软最舒服的床留给小个子,几乎把这个马戏团摇钱树当亲儿子看待,生怕他被城西马戏团挖走。
“团长,这葡萄怎么不太甜啊。”小个子朝地上吐了口籽。
“什么?!”团长大吃一惊,转身抽了维为一巴掌,“没用的东西,买东西前不知道先尝尝么,给弗莱尔买甜葡萄去!”
维为连滚带爬跑出了后台,团长蹲在小个子旁,笑着说:“弗莱尔,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说,我能做到的我一定做到。”
“我想吃五分熟牛排。”小个子说。
“啊?吃肉啊,最*马戏团业绩不太好,牛排都是贵族吃的,实际上不值那个价。”团长故作窘样,“这样吧,等过段时间我请所有人吃烤猪排好不好。”
小个子摇了摇头:“团长啊,我是年纪小,又不是傻,我这一个月给马戏团表演,每晚叫好又叫座,马戏团光是给观众卖鲜花挣的钱就够吃好久的牛肉了吧。”
“真看不出来你是个五岁小孩。”团长拿钥匙打开钱箱,拿出五枚铜板交给古德伊尔:“去买份烤牛排。”
“啊?”古德伊尔几乎没有听力,所以听不清在说什么。
“买!牛!排!”团长大喊,古德伊尔才点点头,接过钱出去。
当晚,马戏团的大帐篷里又聚满了观众,维为在观众席卖花,台上的驯兽师古德伊尔正在让麦克昂表演后空翻,奥托依然坐在轮椅上,在台边奏乐。
团长看情况还不错,便来到后台看看小个子,依照小个子的要求,空中飞人成了最后一个表演的节目。理由是压轴戏要在最后展示,不然观众半路就会跑光。
小个子刚吃完烤牛排,酒馆附赠的尖刀和叉子还放在桌上,他擦了擦嘴准备换上表演行头。
“弗莱尔,牛排好吃吗?”团长关心地问到。
“挺好吃的,这算是我长这么大头一回吃到牛肉。”小个子穿起礼服上衣。
“那就好,一会好好表演,回头我还请你吃牛排。”团长点点头,又跑回了前台。
“可惜啊。”小个子拿起餐刀自言自语,“我要的是五分熟的。”

随着麦克昂三声狗叫,古德伊尔的表演结束了,带着麦克昂离开了舞台。团长来到舞台中央:“古德伊尔和麦克昂的表演还是一如既往地精彩,那么很多观众现在的心情也和我一样,都在期待着斯玛特马戏团的主角!奇迹之子!天才的杂技表演家!弗莱尔!”
团长指着上方高台,然而跳台上空无一人。
“看来,小弗莱尔今天有点害羞,让我们倒数三个数,三,二,一,让我们再次掌声有请我们马戏团的王牌——弗莱尔!”团长再度高喊着小个子的艺名,但依然没有反应,观众席上也开始有讨论的声音。
“抱歉各位,我去看看情况。”团长走下舞台,“弗莱尔,你怎么了?”
团长一边擦汗一边走进后台,看见的只有倒地抽搐的古德伊尔,那只叫麦克昂的狗被锁进了笼子。桌上少了把切牛排的刀,帐篷被划开了一个矮小的口子,小个子早已不见踪影。
团长循着缺口追出去,环顾四周也看不见小个子的踪影。回头一看,之前用来表演钻火圈的道具被点燃后放在了帐篷边,火焰点燃了帐篷正在迅速蔓延。
团长大惊失色,上去用脚踩,用衣服拍打,也扑灭不了越烧越旺的火,只好从缺口处跑回帐篷内,但马戏团用来灭火的两个水桶早都被倒空了,现在的桶里一滴水没有。
团长大叫着跑回前台:“着火啦,所有人,都过来灭火!”
维为和奥托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停下了手头的工作赶往后台。观众席也炸开了锅,人群纷纷逃离座位,向马戏团帐篷出口挤去。
维为在后台提起木桶,团长赶紧打住:“水都被倒掉了,快去打水!”轮椅上的奥托手足无措。团长把装钱的密封铁箱搬起,放在奥托手里,“你救钱,我救人!快快快!”
团长用钥匙打开笼锁,麦克昂汪地叫了一声,顺着帐篷缺口窜了出去。团长背起意识模糊的古德伊尔,从缺口处撤离。
到了半夜,多亏了市民帮忙,火势才熄灭,但帐篷和里面的一切都被烧光了,好在无人受伤。
维为擦了擦脸,看着满地狼藉,古德伊尔已经稍微恢复了神智,但他的爱犬麦克昂不知所踪,团长目光呆滞地摘下头套,看着马戏团的一片废墟:“我家五代人经营的马戏团,没了。”
“团长,我们在原来的基础上重建一下吧。”维为低着头说。
团长叹了口气:“好在,钱保住了,这一个月来攒了不少钱,应该能盖起来个小一点的马戏团。”他掏出钥匙,打开钱箱,但打开后才发现,沉甸甸的钱箱里面只有水。神智稍稍恢复的古德伊尔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摸了一下腰绳,发现钥匙不见了。
四个人看着装满水的钱箱一言不发,看来小个子偷走了马戏团的全部积蓄。
“我我去!”团长发疯了一样打翻了钱箱,里面的水撒了一地,团长对天大叫,他此刻的心情一定是恨不得把小个子碎尸万段。
“团长你快看,有东西。”维为指着从钱箱里掉出一个银色物件,团长弯腰捡起,发现是一枚银戒指。
“这个毛贼,还算有点良心,留了个戒指给我。”团长把戒指放进口袋,“我们走吧,天一亮就去城里找个珠宝匠把银戒指卖了,再拿钱去找执政官张贴通缉令,迟早把弗莱尔抓到手。”
“你的戒指长什么样啊?”一个戴着宽檐帽,身穿皮大衣的老男人跳下马车,一步一步走过来,他身后还有三个同样装扮的猎巫人,“问你话呢。”
“没什么,审判官大人。”团长看见猎巫人的架势,不太敢说话。但猎巫人并不以为然,一手抓着自己的佩剑,另一手从大衣里怀掏出一根银条,顺着团长的衣服蹭了蹭,最后在口袋处停下,摸出那枚银戒指。
“呦,磁银啊,好多年没遇见这玩意了。”猎巫人摘下手套,当着团长的面把戒指戴在自己手上,低声念着咒语,戒指表面开始出现一些微弱的电弧。
“你刚才说,这是你的?”猎巫人的眼神像是一把刀子,直勾勾地盯着秃顶的团长。
“不,不是我的。”团长直摇头,“我不认识这个戒指,我也是第一次看见。”
“你刚才说它是你的,现在又说它不是你的,你证明一下。”猎巫人摘下戒指,把它塞进团长的手里。
“这...这谁证明得了啊。”团长哭了出来。
“证明不了吧,走一趟吧,我们有的是时间帮你回忆一下。”猎巫人一挥手,另一个戴着帽子的猎巫人上前抓着团长的肩膀,押着往马车走。
“团长没有沾染异端,我能作证。”奥托坐在轮椅上说。
“那好啊,把这个瘫子也一并带走。”猎巫人说着,又来一个帮手把奥托也推走了,猎巫人看着剩下的二人:“你们两个,还有谁要给他作人证嘛?”
古德伊尔还想往前走一步,被维为拉住了,维为对四位猎巫人说:“不不不,我们就是过来帮忙灭火的,我们不认识,我们不熟。”
说完就拉着古德伊尔消失在了夜色中。

第十章 疫情

清晨,阳光攀过窗沿细缝,小个子在舒服的旅店大床房里醒来,好久没有睡过这么舒服的觉了。大概在两个月前,他在马戏团取得团长信任后偷走了马戏团全部的积蓄,并留下一枚魔法戒指,凭借那枚戒指向猎巫人举报马戏团修炼邪术。成功栽赃给团长,借猎巫人的手将其灭口。
自己从成名到逃离,在马戏团总共演出了一个月,每天演出一场,每场都爆满,帐篷里能坐一百二十个观众,每张票7枚铜板,算下来就是25200枚铜板,按照罗冈多帝国金银铜币1:10:250来计算,25200枚铜板约等于1008枚银手,或是100枚金脸加6枚银手。
小个子逃跑的时间算的很准,因为团长每次钱箱装满后都会把铜板换成便于携带的金脸,小个子卷钱逃跑当天团长刚换完钱,就这样,小个子总共偷到了100枚金脸,和预估的总数差不多。
可别小瞧了这一百枚金币,这是一个本地市民家庭五年半的收入总和。拿到这笔巨款后,小个子第一时间来到马车驿站,驿站里的人很少,车夫们正靠在马车上睡觉。
小个子问了一句:“有去老堡镇的车么?”
然而车马行里鸦雀无声,小个子还想继续问的时候,一个刚刚睡醒的赶车老头说了一句:“你再怎么喊也没用的,最*不会有去老堡镇的车子。”
“为什么没有。”小个子问。
老车夫咳嗽了一声:“唉,你没听说么,一个多月前天降异象,整个帝国都受到了波及,阿兰瑞亚领的老鼠们都发疯了,它们上街四处乱窜,啃咬一切能看见的东西,鼠患还没结束,鼠疫又来了,听说从阿兰瑞亚领开始,老堡领、多里亚领、伊森特领都有人相继感染了鼠肺病。”
“这么严重?”小个子问。
“对啊,所以,巴普蒂斯特·雷柏选帝侯有命令,所有马车非必要不离开金草地领。”老车夫摆摆手。
“那大概什么时候能结束?”小个子问。
“这谁有个准啊,只是苦了我们这些跑跨领的车行咯,真不知道何年何月能吃上饭。”老车夫打了个哈欠,继续睡觉了。
既然离不开金草地领,小个子便把大部分的钱埋在城外山上林地的一颗老树下。又花了两枚金脸给自己量身定制了一身贵族童装,做了一个新造型。此前在马戏团表演时脸上都会画上浓妆,所以在龙息城没有人认出自己,只觉得是哪个城市贵族家的孩子,花钱大手大脚也算正常。
紧接着找到神圣罗冈多帝国最大的连锁旅店——温德姆大旅店,罗冈多有一句俗话“野外找白马,城里找温德姆。”意思就是在野外旅行时住在挂着白马牌子的白马旅店最好,进入城市住在温德姆旅店最好。
温德姆连锁旅店是200年前神圣罗冈多帝国的皇帝温德姆·乌诺堡的私人产业,当时帝国在他的统治下皇权不断加强,温德姆也利用集权的便利在各个大型城镇建设情报站,以此了解帝国各地的情况,这些分散在帝国各地的情报站就是温德姆大旅店的前身。温德姆旅店的安全系数比较高,高档套房的环境也是一流的。
小个子在温德姆旅店的二楼长租下了一间房,按月付房钱,原价一天14枚铜板,包月只需要一枚金脸加六枚银手,算下来一个月能省下20枚铜板的房钱。小个子用轻功把钱藏在顶棚的夹层里,就这么暂时住了下来。
抱着反正钱多到花不完,不如先去找点事做的心态,小个子找到城里的一位管理图书馆的文书,花了六枚银手请他教自己阅读、认字、写字。
文书是为执政官和领主做事的官僚,虽然一只脚迈入了贵族阶层,但待遇往往不高,用罗冈多俗语来说就是“享福文书忍着,工作文书顶着。”
也正因如此,文书们会选择别的方式创收,比如写小说、写诗、卖誉写书、教人识字等。小个子深知知识的重要性,每天天一亮就出发去学*,临*黄昏时才离开图书馆。
第一阶段的起步是最困难的,小个子完全不了解语言和文字的关联,只能靠文书从单个发音和单词开始解释,当小个子学会了读写基本短语时,也就初步掌握了文字的根基。
第二阶段是应用练*,这需要小个子能够掌握书信的写作格式、语法的应用。经过长时间的学*,小个子已经学会了通过文字的方式写下自己的家庭、日常和一些非专业性的长句。
第三阶段是最低写作形式,这需要小个子对之前掌握的知识有充分的理解,能够流畅阅读大多数文献,并达到能独立完成书信交流的程度,小个子到达这一阶段已经可以算是掌握了异世界的文字。
第四阶段是高标准写作形式,这一阶段是最难掌握的,也是难以突破的瓶颈期,书写和口语的不同就在于语法,贵族间的书信沟通是十分考验文化造诣的事情,许多复杂的语法往往能在细节上展示领主的文化水平、身份高低甚至是不同出身。这一阶段的练*不仅要对文字和书写上的问题进行矫正,还要将说话的口语*惯重新训练,大量掌握高精度的词汇,直到写作和日常对话中很少犯语法错误为止,如此才算是达到了贵族特有的优雅门槛。
小个子熟练地拿起笔,洋洋洒洒写下一篇文章,题目是《关于古典小说意识形态的批判》,文章从军事、宗教、经济、政治四个方面对《无冕骑士传》 《最后的新王朝》 《猎巫人传》三部小说所表达的思想进行解构,并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三部小说都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作者没有跳出也无法跳出其所在时代的局限性。并且阐述了自己对作者、作品、读者这三个群体之间的关系理解。
文书拿起小个子的文章,认真看了半天,欣慰地点了点头,微笑着说:“恭喜你,绍尔平,你已经掌握了许多大人都不具备的写作能力。”
小个子回首望去,才发现自己在这龙息城内已经生活了三年半,自己已经快九岁了,但疫情,还是没有结束。

第十一章 艾格兰语

一大早,小个子开始在旅店房间里清点余额,他在龙息城已经独立生活快四年了,衣食住行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每个月吃饭住宿满打满算花出20枚银手,一年就是24枚金脸,现在手里的钱已经所剩无几,按照现在的花钱速度,再过几个月,就要花光赃款了。
金钱和权力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小个子才不到九岁,出身和年龄决定了他无法去追逐权力,那便只能在金钱上下功夫,他现在没有劳动赚钱能力,再不开源节流的话,以后的日子恐怕不好过。
“得少吃两顿五分熟牛排了。”小个子心想着,换上衣服走出旅店。
太阳刚刚攀上房檐,小个子今天也要出发去学文化课,温德姆旅店和图书馆只隔了一条街,图书馆是一栋带高塔的三层建筑,教小个子文化课的文书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平日里穿着宽松的袍子,因为长期患病身体虚弱,走路都要扶着墙,平时都会卧床休息,因此只适合待在图书馆这种冷清的地方。
小个子坐在桌前,文书拿来一本陈旧的书放在桌上,从他走路的姿势就能看出来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文书对小个子说:“绍尔平,在罗冈多通用语上我能教给你的就这些了,接下来我们来学*古艾格兰语,或者叫矮人语。”
“这两种语言有什么区别么。”小个子问。
文书咳嗽了两声:“区别不大,矮人的符文语言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语言之一,而古艾格兰语是人类最古老的语言,值得一提的是,两种语言在结构上是高度一致的。”
“为什么。”
“没有明确的解释,百年前有个叫尼古拉·布鲁诺的学者曾经提出过一个大胆的猜想,那就是人类文明的起源和矮人文明有关。”文书看着窗外,“这个想法在当时是史无前例且具有颠覆性的。”
“一开始教会给他的研究提供了资金赞助,希望他的研究方向能往‘华盛顿先创造了人类,后创造了矮人’上靠拢,但布鲁诺坚持学术大于信仰,所以没有收下教会的激励金。之后他的观点越来越偏激,甚至扬言说他的发现能推翻教会所坚持的‘华盛顿创造人类说’,并且用他的观点重新解读了圣父典,提出带领人类从南地走向神许之地的圣子亚伯拉罕是个矮人。”
“这样做会得罪教会吧。”小个子说。
“没错,最后在圣座厅的压力下,皇家学会收回了布鲁诺的学者头衔,并销毁了他的研究成果。布鲁诺的晚年十分凄惨,失去学术资格后四处颠沛流离,还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他的观点也更加极端,在帝国各地宣扬他的无神论异端邪说。”
“我猜这个布鲁诺因此被烧死了吧。”
“孩子,南派教会是很宽容的,宣传异端邪说可能会让他进监狱,但不至于上火刑架。只不过这个布鲁诺比较倒霉,一路流浪到了阿兰瑞亚领,那是北派教会的地盘,布鲁诺醉酒后纵火焚烧了修道院的牛棚,并撕下了阿萨旗(USA)在上面撒尿,被北派的猎巫人抓住后烧死在火刑架上。”
“听起来是个悲伤的故事。”小个子低下头。
“算是吧。”文书说。
“对了,老师,像您这种级别的人能够学*魔法么?”小个子突然问起这个问题。
“不能。”文书也是有什么就说什么的人,“我这种人如果偷学魔法的话会被立刻打成巫师,能够合法进入皇家神秘学学院进修的人,最起码也得是伯爵以上的直系亲属。”
“怎么样才能当上贵族?”小个子从未忘记自己的目标,就是要当大封建主。
文书低头看着官瘾犯了的小个子:“你想当伯爵?没那么容易,如果是平民出身你得先有一身武艺,想办法当上侍从,跟随领主征战,还要立下战功,如果你的领主是个有大片土地且豪爽大方的人,说不定能赏你一座磨坊、马厩之类的地方,这样你自费购买一套装备后向领主宣誓效忠,才能成为最低级的有产骑士,如果领主让你宣誓成为荣誉骑士的话,那就惨了,无产骑士有头衔但没有土地,荣誉不能世袭,唯一的好处是有军饷还包吃包住,算是高级的士官,没什么上升机会。”
小个子又问:“那如果我成了骑士,怎么样才能继续上升?”
文书想了想:“最好是找个寡妇,有钱有地没丈夫的寡妇,这样你和寡妇生下的孩子就能继承土地了,几代人时间,你的后代通过联姻成为男爵甚至伯爵都有可能。”
“还是太慢了,有没有更快一点的途径。”小个子问。
“快?”文书愣了一下,“哦,你想快点学魔法是吧,有,加入赫伦墨斯学会。”
“那是什么?”虽然答案不是小个子想要的,但还是激起了他的好奇心。
文书拿出一张纸,用羽毛笔在上面画上一一柄剑,剑格是一对翅膀,两条蛇缠绕在剑上:“这就是赫伦墨斯学会,皇家学会的一个下属机构,专门研究各种偏门历史和炼金术之类的东西,总部在乌诺堡大公国,加入时得宣誓成为独身主义者,每年都会推送有天赋的优秀学者保送皇家神秘学学院进修,如果你想要学魔法,成年的时候去加入就行了。”
“加入赫伦墨斯学会的话,没什么要求么?”
“不知道。”
“那赫伦墨斯学会具体在哪?”
“不知道。”文书说,“你怎么突然对这个东西感兴趣了,你不会是想——”
“没错,我想写一本有关骑士和魔法的小说。”小个子撒了谎。
“写小说可没那么容易,很容易饿死自己或得罪哪个贵族,最好是找个可靠的老爷资助你写这些东西。”文书把古书放到小个子面前,“比起这个,还是看看这本古艾格兰语的书吧。”
“我超。”小个子翻开古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见了什么,书中的文字是古艾格兰语,这些文字都是经过一代代人反复誉写传抄才流传到今天的远古文献,小个子看着这些古老的文字,上下嘴唇轻轻颤抖,低声说了句:“这不就是英语么。”

第十二章 我将以冒险者形态出击

小个子看着眼前的英文,这种前世无比熟悉的语言让他毛骨悚然,冷静下来后决定从书里寻找这个世界和前世的关联。
文书看着小个子,以为他被高深难懂的古艾格兰语难住了,于是好心地开导说:“一开始看不懂很正常,我们可以先从5个元音字母和21个辅音字母学起。”
“The second artifact came from Gorias, and that gift was the powerful Sword of Light, an unbeatable sword whose story bears some similarities with Excalibur.”小个子直接把书里的内容读了出来。
“等等,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么?”
“描述了一把强大且宝贵的剑。”
文书拿过书来,阅读了一下,然后把书放在小个子面前,指着另一段话:“你知道这句的意思么?”
“Legend has it that the whole village had been cursed by a witch.”小个子读了出来,“村庄被女巫诅咒了。”
“华盛顿在上啊。”文书感叹了一句,“你什么时候学的古艾格兰语。”
“就像是很早以前就认识一样,一下子就说出来了。”小个子没有暴露自己穿越者的身份。
文书没有说话,而是转身挪步进了书架,找了半天,最后翻出一本旧书放在桌上,语重心长地说:“看来我能教你的就这些了,接下来的路怎么走,就靠你自己了,这本书就当是我送你的礼物,等你回家后再打开看吧。”
小个子收下书,回到了温德姆大酒店。至此,他的学业生涯暂告一段落,接下来就要解决温饱问题了。
他先是来到冒险者公会,这里是原先是酒馆,大概在三四年前,一系列异常事件席卷了帝国全境,先是阿兰瑞亚领的老鼠们集体发狂,引发了鼠肺病蔓延到了帝国东部的老堡领、多里亚领、伊森特领和边境伯爵领,领主们纷纷封锁边境自保,这也导致了小个子始终无法回家。
而在帝国的古神侯湾自治领,成百上千条长着四肢的鱼怪从海中登陆,顺着河流洄游而上,凡是水域附*,都有它们的定居点,这些鱼人会使用工具,有自己的语言,并且会袭击人类的渔船和渔村,帝国的河海渔业几乎被摧毁殆尽。
在南部乌诺山脉中,一场大地震摧毁了矮人们在山中和地下建立的城市,矮人们从深山中闯出,为了争夺土地开始和森堡选帝侯开战。
在北方的瑞苪半岛,北地人遇上了百年难遇的长冬,粮食大量减产,大量北地人重拾起对奥树的信仰,准备南下入侵神圣罗冈多帝国,索取更多土地。
这场灾难据说是魔法复苏导致的一系列反应,被称为“盖凯之灾”,盖凯是古代一位帝国大法师的名字。
在这个魔物横生的世界,领主们无力去负担日益增加的军队开支,一些闲散雇佣兵看中了这个机会,开始从事收费处理民间委托的任务,在获得酬金的同时替领主减轻了保护领地的负担,短短几年时间,就出现了专业的冒险者公会,这些公会以酒馆为载体,各行各业的人来这里发布委托并制定报酬金额,公会运营者负责汇总、发布任务,从冒险者和委托人两方面赚取佣金。
公会发布的委托实行双向自愿制度,委托人可以自由制定任务赏金,但如果一个任务的回报不值冒险者付出的劳动价值,冒险者也可以选择不接受这个任务,供给和需求被一个看不见的大手灵巧地维持着平衡。
“这就是封建主义市场经济啊。”小个子在冒险者公会大厅感叹到。
冒险者公会还保留了原来酒馆的构造,只是把吧台后面的酒柜改成了悬赏发布板。
小个子来到吧台前,小个子现在的身高是一米多,几乎和吧台一边高。公会负责前台的年轻人看着小个子,低头好奇地问道:“小朋友,是来发布委托的么?这里可没有未成年人退款机制的哦。”
“我是来应聘冒险者的。”小个子说。
“可以。”前台给的答复也很爽快。
“小孩也能当冒险者么?”
“当然可以。”前台小哥说着伸出一只手,“冒险者许可证办理费用五枚铜板,不接受赊账。”
“原来还是要钱。”小个子低声说了句,然后从钱包里拿出五枚铜板来。
“好的,接下来签订一些合同。”前台从柜子里拿出一份合同,名为《冒险者职业工作须知及冒险者公会免责条款及冒险者职业合约补充条款》 。
小个子阅读起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冒险者自愿加入冒险者公会,每年参加冒险者职业等级考核并缴纳评级金,考核通过则自动续约,不参加冒险者等级考核视为自动弃权,公会有权收回冒险者等级许可。
第二条 冒险者自愿接受委托工作内容,每次任务实行短期契约制度,以处理委托人发布的委托。冒险者须根据委托人规定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完成委托任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公会根据委托人的【单次委托赏金金额】确定冒险者报酬,冒险者每次处理委托后,经委托人同意方可领取报酬,公会从单次委托任务中抽取百分之一到十分之一的佣金(向上取整)。冒险者无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无固定工作时间(接受委托后除外)。
第四条 冒险者在执行委托中造成的人身、金钱、精神等方面的损失,公会概不负责。
第五条 冒险者纪律须知,冒险者执行委托中不得违反法律,一切违法后果由冒险者自行承担。
第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公会可以收回冒险者等级许可;公会可以无条件收回准铜级冒险者许可;冒险者存在欺诈、斗殴、抢劫、盗窃等严重损害冒险者公会形象的行为,公会有权强制收回冒险者许可;违反法律、私学巫术等对公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公会有权强制收回冒险者等级许可,并保留进一步索要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 如因冒险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人发生经济损失,则冒险者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赔偿委托人相应经济损失。
第八条 冒险者对在委托人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宗教、个人秘密,包括委托人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冒险者等级许可期限。冒险者等级许可被公会收回以后,在两年内不得与公会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冒险者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公会有竞争性的工作。如冒险者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公会赔偿【MCDXXVI(1426)】金脸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蜡章后即具法律效力,权利受当地领主保护。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冒险者与公会各一份,上交执政官备案一份,委托人发布任务时展示一份。
冒险者签字:【绍尔平·弗莱曼】
公会盖章:

第十三章 四人小队

小个子坐在冒险者公会大厅里,郁闷地吃着面包和牛奶。自己的经济状况日益窘迫,只能从伙食上减少开支,这种贫苦的生活让他想到了前世勤工俭学时的日子,当时能能吃到一块牛角面包就感觉很幸福了。
冒险者公会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光鲜,这里存在着非常严重的职场歧视,许多组队结伴而行的冒险者一看见自己是个小孩,还是个准铜级冒险者,便不愿意带上自己,毕竟多一个人就要多分一份钱,赏金高昂的任务带着个小孩难免多生变数。
而那些简单的工作小个子实在是不愿意去做,不仅受累,挣的钱也少得可怜,还不够自己一天的房费。正当他烦恼之际,三个看起来十岁出头的小孩找到小个子。领头的人是在孩子中较为个高的男孩,带着一把短剑,身后跟着一男一女。小个子上下打量了三人,队长的身材在孩子当中算是比较健康的,穿着染色布衣,还有一把短剑傍身,气质上看起来有点像孩子王。跟在他身后的另一个男孩留着盖头,一身脏兮兮的麻布服饰,腰绳上别着木质短链枷,一看就是农村孩子。那个女孩看起来比较清秀,一身轻便的衬衣,外面套着硬布甲,背着一把弓,箭囊里大概十支箭。
“嘿,要不要跟我们组队,我们缺个斥候。”队长说。
“什么任务?”小个子问
“看。”队长拿出一张委托书,小个子看了一眼,是去讨伐鱼人的任务。
“这种活不应该交给大人去做么。”
“我看了任务书,是一个商人在乘船时遇到了袭击船只的鱼人,家传戒指被弄丢在河边的船上了,需要有人去把家传戒指带回来,并不危险,任务书里描述说大概也就两三只鱼人。”
“报酬多少?”
“商人出三枚银手,也就是75枚铜板,我跟公会问好了,公会抽走三枚铜板做为佣金,剩下的正好我们四个每人分18枚铜板。”
“为什么找我?”
“因为你个子矮,适合在河畔林地当侦察斥候。”队长说。
“听上去不错,我加入。”小个子也觉得很合算,如果能一天之内完成任务的话,自己今天的房钱就有着落了。
就这样,四个少年冒险者组团去做任务了,几人有说有笑地出了龙息城,因为没有马,也租不起马车,只好徒步去戴恩河畔,队长看着手里的委托书副本,不屑地说到:“准银级冒险者考核需要拥有三次以上成功完成具有危险的委托的经验,年考核费用20铜板,要我看就这种小任务难度,岂不是人人都能当准银级冒险者么,公会的标准还是太低了。”
“那你为什么不去考核升阶。”小个子问。
“我还有两年才16岁,再说,这是我第一次接有危险的委托。”
“第一次?!”小个子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转头问另外两人,“那你们呢?”
农村男孩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说:“我也是第一次出来打架,想帮家里挣点钱。”
女孩说:“我也一样,不过我是为了历练自己。”
小个子也不好多说什么,最后还是队长告诉小个子:“嗨呀,不用担心,我们都是比你高一阶的正铜级冒险者,都是在家练过战斗技巧的,听那些老东西说,鱼人的身体素质也就相当于会游泳的小孩,我们四个肯定嘎嘎乱杀,你就好好地当斥候,咱们把商人的戒指拿回来就回去。”
“我听村里人说,鱼人浑身上下都是宝贝,鱼人眼睛可以明目,鱼鳍可以煲汤,鱼肉汤浇地还能丰产呢。”农村男孩如是说。
“那好,一会我们再抓两条鱼人回去!”队长拔出短剑朝天,“向世界上最伟大的冒险者之路,出发!”
徒步两个小时后,小个子钻进了戴恩河畔的林地里,隔着灌木丛,小个子第一次看见了活的鱼人,大概四年前小个子在奴贩基地的地下室里也曾看见过风干的鱼人,当时鱼人还不像今天这么多,只在沿海省领有少量分布。鱼人是一种双足行走生物,在它们光滑且有条纹的皮肤上,盖着一层蓝色或绿色鳞片,两只巨大且永不合上的眼睛长在头颅两边。鱼人身形佝偻,身高从一米到一米五不等,脆弱的四肢上还保留着蹼膜和臂鳍,鱼尾退化成一小片尾鳍,凸起的背鳍会随着周围声音的变化不时竖起,一张大到惊人的嘴一张一合,露出藏在里面的两排短尖牙。
小个子的武器是之前逃出马戏团时用的切牛排钢刀,去掉木柄有十二厘米长,适合随身携带防身用。
他看着河边的鱼人,这些家伙把小船倒扣在河边,用树枝将其支起,搭成一个简易的斜棚。一个鱼人在河边用石头砸着货箱,另外两个围着已经打开的箱子,大口吃着里面的鱼。
小个子听见背后传来沙沙的响声,一眨眼的功夫,队长已经挥舞着短剑冲了上去。
那个拿着石头的鱼人背鳍竖起,嘎地叫了一声就被一剑砍倒。旁边两个鱼人刚一抬头,其中一个就被一箭射中了鳃,倒地扭动不止,像极了搁浅挣扎的鱼。农村男孩高举着木链枷冲了上来,一棍抽在鱼人的背鳍上,队长紧跟着上前补了一剑,刺进鱼人的心口处。
“你们怎么不等我回去汇报情况。”尘埃落定后小个子问到。
队长正给倒地的鱼人们补刀:“嗨呀,我们也看了,觉得没什么危险,就直接杀了,你看,我们直接冲锋不也解决了么。”
“是啊,看起来这个任务确实挺简单的。”女孩从鱼人的鳃里拔出箭矢。
“获取情报在战斗中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没有充足的情报很容易丧命的。”小个子说。
队长拿出一块布擦净剑上的鱼血,有点不耐烦地说:“我们是冒险者,又不是军事家,总是从长计议的话太无聊了,还是凭着一腔热血最有积极性。”
小个子还想反驳什么,但被农村男孩拦下了:“好了,我们赶紧把戒指找到吧,再绑两个死鱼人回城里卖钱。”
队长翻找起船篷下面沾满泥土的衣物,小个子则拎起鱼人的手臂,看看鱼人是不是把戒指戴在了手上。
女孩看着河水,有几株河灌木长在离岸较*的卵石上,灌木下方似乎堆着些杂物,女孩收起弓箭,从较浅的地方淌水朝着河心走去。河中心确实有一堆沾血的衣服放在灌木旁,女孩俯身翻找着,突然摸到了什么肉乎乎的东西,抓起一看,是一只断掉的成年男性手臂。
“啊!!!”女孩尖叫着向后一栽。
小个子听见女孩的喊叫声,起身大叫到:“喂!不要去水里!”
浑身湿透的女孩手里又好像握住了什么东西,从泥沙中抓起,才发现是一根绳索,径直连着河边用船搭起的斜篷。
紧接着,一只带着黑色条纹的黄鳞鱼人手持匕首从水里钻出,一刀扎进了女孩的脖子里,拖着尖叫不止的女孩游进了深水中,只留下一汪血红的痕迹,那根绳索也突然绷紧,支撑船篷的木棍被拉倒,队长还在下面找东西,直接被木船压倒在地。
农村男孩慌忙挥起链枷,只见一只鱼人发着高昂的咕噜声,手持削尖的木鱼叉从水里冲向岸边,锋利的鱼叉扎进了男孩的腹部,那个男孩也被放倒。队长想要把船挪开,但还有更多的鱼人从水里钻出,发着难懂的咕噜声,两三只鱼人拿着石头围着队长,伴随着队长的嘶吼声,鲜血溅在鱼人、石头和压着队长的船身上。
小个子掏出短钢刀,看着越来越多的鱼人将他包围。

第十四章 四渡戴恩河

在戴恩河边的临岸密林里,队长的脸已经被砸的血肉模糊,不知道是死是活。弓手女孩飘在河里,鲜血染红了周边的河水,农村来的愣头青男孩倒在地上,粗糙的麻布衣上沾满了鲜血,浑身上下被鱼叉捅了好几个血窟窿。
“别怪我不救你们,我早就说过一腔热血是不会有好下场的,真没想到这群东西还会设陷阱。”小个子一招轻功,踏着树干飞到树上,数了数围在树下的鱼人,统共七只,它们的领袖是一只黄鳞黑纹路的鱼人,手里拿着匕首,而且,小个子还从它手上看见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一枚金戒指,大概就是商人要找的传家宝吧。
小个子查看了一下其它鱼人的情况,除掉三只被冒险者杀死的,还有一只会用匕首的黄鳞领袖鱼人,剩下的六只里有一个拿着一杆木鱼叉,三个拿着从河里捡来的石头,还有两个空手的。
“从刚才的情况来看,鱼人的弱点应该是鳃,而且它们手里明明有石头却不向我扔过来,说明它们不会远程,或者身体构造不允许它们做出投掷动作,没有往树上攀爬,说明它们畏惧我在高位,或是不具备攀爬跳跃的能力。河道两岸都是树丛,适合使用轻功周旋,但不利于用轻功逃跑。”小个子短暂思考了一下,决定一个人把这个任务完成,他握紧手中的牛排刀,纵身一跃,从鱼人头顶跃过,脚踮河岸树丛踏水而行。
就这么用轻功水上漂到了对岸,转身对七个小鱼人竖起了中指。
为首的黄鳞鱼人先是一愣,然后呜哇地叫了一通,鱼人们全员跳入水中,它们在岸上行动不算敏捷,但一旦进了水中,就如同一道激流般迅捷。
“不愧是鱼类的两栖*亲啊。”小个子冷笑一声,手持鱼叉的鱼人最先冲上岸,照着小个子的脸就是一刺,小个子使用轻功灵巧躲过,一个原地起跳,脚踩着鱼叉的木尖,一个空翻落地,看着其它即将上岸的鱼人,小个子又用轻功到了对面。
刚刚上岸的黄鳞鱼人看见小个子又回到了另一边,恼羞正怒地胡乱挥舞着匕首,一群鱼人再次跳入水中向小个子所在的岸上游去。小个子故技重施,等到这些鱼人快要到岸上的时候,再度发动轻功向对岸移动。
第二次被戏耍的黄鳞鱼人再也无法忍受,让两个空手的鱼人留在岸上,剩下的五个鱼人渡河追击小个子。但这正好如了小个子的愿,只见他突然调转方向,又回到了岸上,现在岸上只有两个没有武器的鱼人了,剩下的五只鱼人还在朝着对岸游泳。
小个子虽然只有九岁,但此前在马戏团也*得了一些杂耍技巧,身法是十分灵活,在岸边的泥滩上一个滑步翻滚,闪到鱼人身后,一刀扎进鱼人眼睛里,再一刀插进鳃中。两刀过后,鱼人已是满地打滚,狂叫不止,小个子乘胜追击,一个侧翻躲过鱼人的扑袭,然后一个上步后刺,尖刀径直插进鱼人的鳃里。
黄鳞鱼人带着其它鱼人好不容易游到岸上,却发现空无一人,回身一看,小个子正在对岸踩着它们同伴的尸体向它招手。黄鳞鱼人小手一挥,指挥三只手持石块的鱼人向对岸游去,自己和拿着鱼叉的鱼人在岸上坐镇。
小个子看着逼*的三只鱼人,从血肉模糊的队长边捡起短剑,这把短剑对小个子来说不怎么趁手,看着手里的短剑,一个想法恰到时机地出现在小个子的脑海里。
“如果我能用魔法把自己的身体暂时变轻,那是不是也可以让物品也这样呢。”小个子说干就干,汇集全身力量,集中精神将此前发动轻功时的感觉灌输到短剑上,感觉时机已到,便学着马戏团演员扔飞刀的样子,将手中的短剑全力掷出,飞旋的剑刃有如破空之势激起千层水浪,再一看,水中赫然散开一团血红,一只鱼人身插短剑飘在水中。
小个子快步到岸边,握紧钢刀对着刚上岸的鱼人就是一刀。鱼人鳃部中刀倒地,小个子紧接着对另一个鱼人小腿猛踢一脚,鱼人的腿十分脆弱,一个九岁孩子的力道就让其失去平衡倒在河岸的浅水中,小个子将鱼人按在水里,一刀接一刀地乱刺一通,直到鱼人停下挣扎没了动作才肯停手。
小个子再一抬头,对岸的两只鱼人却不见踪影,只听的耳边一阵水涛浪涌声,手持鱼叉的鱼人从水里钻出,向小个子发起冲锋,小个子一个空翻闪躲,木鱼叉直接顶在河边的一块岩石上,尖刺顿时裂开。
小个子落在鱼人身后,反手持刀一招回身鞭刺,刀子插在鱼鳃中,这样,场上有能力战斗的就只剩下刚刚上岸的黄鳞鱼人头目了。那只鱼人也是奸诈,见有高人在场,直接跳进河中逃逸。小个子还想追击,却只见的一支黑箭从林中射出,再看向河里,那黄鳞鱼人已是四肢僵直,随波逐流。
小个子看向树林里,一个黑衣黑袍黑发的男人从林中走出,手里拿着一把黑木弓,他也看向了小个子,两人对视无言。
半响过后,小个子用绳索把黄鳞鱼人从水里拉到岸边,从它带蹼的指头上摘下金戒指。转头问男人:“谢谢你,先生。”
“不用谢,我只是从北边过来,路过帮你个忙罢了。”黑衣男子从鱼人身上拔下黑色的箭。
“你是猎人么,射箭这么准?”绍尔平问。
“运气好罢了。”黑衣男人拔剑将鱼人们尽数了结,问小个子,“你叫什么名字?”
小个子把刀收起来回答道:“绍尔平,马修兰德的绍尔平·弗莱曼。”
黑衣男子愣了一下:“嗯,绍尔平,是个好名字,我叫莱恩,莱恩·博尔德。”
“很高兴认识你,恩莱,啊不,莱恩。”小个子有点慌张,但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要不要成为冒险者,以你的弓术肯定能挣不少钱。”
“不了,绍尔平。”莱恩·博尔德摇摇头,“我还要去南方找个人,先走了,再见。”
莱恩就这么消失在林中,小个子回头看着一地的尸体,鱼人的血和人类的血混在一起,将河岸染成一片血红,小个子自言自语说:“果然灵活就业不适合我。”

第十五章 无题

一辆马车行驶在大路上,路两边尽是金色的草地。小个子坐在马车后方,他的脸和衣服上都沾着零星的血点。三位队友的尸体被用白布裹上了,他们的死状过于惨烈,以至于小个子找来附*村落的人帮忙时,有人直接吐了出来,要把尸体包裹起来才肯搬运。
小儿子从他们身上搜刮了一些装备——木弓、短剑、链枷、三个铜质的冒险者徽章,这是正铜级冒险者才有的东西,小个子作为准铜级冒险者是没有徽章的,而任务书上写着的推荐等级,分明是准银级,看来这些愣头青们是越级接受委托,觉得对手是鱼人就放松了警惕。
看着三具队友的遗体,小个子不禁思考着他们为什么会死亡,他们死亡的原因不是弱小也不是无知,而是没有理解世界的本质,世界的本质是“保”,自然要保持平衡,族群要保证种族延续,贵族要保住地位,商贾要保护财富,而这几个愣头青连保护自己生命的意识都没有,只凭一腔热血就踏入到危险的世界中,最后落得野狗一样死去的下场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
车子载着尸体回到了龙息城,小个子给了车夫一枚铜板,至于处理尸体的事情,就交给其他人去管吧,现在的小个子还有事情要做,他回到城中的冒险者公会,公会里的冒险者们正有说有笑。
一个冒险者说:“你自己打的赌,那四个小孩要是死了你就请我们吃饭的。”
另一个说:“我说的是明天,结果怎么样还不一定呢。”
第一个冒险者还不依不饶:“前台新的委托单都贴出来了,那几个小孩肯定死了!你就老老实实买单就完了......”
身上挂着血的小个子走进酒馆,脸色阴沉地看着那桌拿自己和队友开玩笑的人,那桌人看见小个子,顿时停下了争吵。小个子什么也没说,只是走到前台,前台小哥正在张贴新的一张寻找传家宝委托单。
小个子把金戒指放在桌上:“我来交任务了。”
小哥把戒指拿起来,嘴里念叨着:“黄金材质,外面有花纹,内部有特殊刻字。”
然后把戒指放进任务箱中,撕掉刚贴好的新委托单:“恭喜你,完成了委托。”委托赏金出价是三枚银手(75铜板),按照合约公会分走4%佣金,最后给小个子两枚银手,外加22枚铜板。
“让我们拿命去冒险,平台什么都不干就有钱赚,真是够恶心的。”小个子收下钱,放出话来就离开了冒险者公会,他并不痛恨冒险者公会这种吸血的存在,只恨能躺着挣钱的人不是自己。
当天晚上,洗完澡的小个子换了身衣服,来到了夜猫巷,这里是龙息城南部的一处居民区,离龙息堡最远,加上建筑密集,大小道路错综复杂,各种见不得人的交易都在这里进行。小个子深知此地鱼龙混杂危险重重,遂用轻功飞檐走壁,来到一间商店内,这里的店主是专门经营各种黑市货物的,老板是个看起来不太强壮的中年人,一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人能在夜猫巷安身立命,想必也有一番手段。
“欢迎光临,想买什么。”黑市老板低头给柜台擦灰。
“卖东西。”小个子掏出一个小布袋,里面装着鱼人的眼睛,和从鱼人头目身上刮下来的黄色鳞皮。
老板摸了摸黄色的鳞片,确定不是染色品后敲了敲桌子说:“这堆东西不值几个钱,两个铜板,不能再多了。”
小个子摆摆手:“不用着急给钱,这些东西值多少我心里清楚,主要是跟你交个朋友。”
“什么朋友?”老板问。
“我要买套衣服。”小个子说。
老板戏谑地笑了一声:“那你得去裁缝店。”
“不,我要的衣服,只有你这里能做出来。”小个子微微一笑。
“呵。”老板点点头,转身从货架底层拿出一份蓝灰色布料,对着小个子说:“怕被查出来是吧,我知道你要干什么了。”
小个子从包里拿出一套衣服和靴子,对老板说:“没错,把这套衣服改一下,缝上夜行色,再加上一个兜帽,要能蒙住脸的,鞋底也要垫上软料。”
“个子不高,要求还不低。”老板点点头,“行吧,收你一枚银手,友情价了,刚才那堆材料抵俩铜板,再给我24个铜板就行了。”
小个子摇摇头说:“不,这些鱼人眼睛和鳞片足够了。”
老板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小朋友,生意不是这样做的,你这些都是边角料,现在鱼人遍地都是,不值钱的。”
“但很少有人知道新鲜的鱼人眼睛泡在药水瓶里价值可就不一样了,鱼人鳞片确实不值钱,但黄色的鱼鳞因为其本身就稀少,作为炼金材料价值不菲,我读过《罗冈多十二领商贸通史》,按购买力计算,这些材料处理妥当的话最起码值五枚银手。”
“我。”老板没想到小个子竟然知道的东西这么多。
“别紧张,我说过我是来跟老板交朋友的,这些材料我送给你,你把衣服改好送给我,我们互惠互利。”小个子把衣服放在桌上,离开了黑市。
黑市对面的屋子里的女人穿着暴露,趴在阳台上风骚地朝自己招手,但小个子一来是年龄太小身体没发育,二来是担心仙人跳,三来是钱不多,四来是怕在异世界染上什么病,只好飞身离开了夜猫巷。
回到温德姆旅店的大床房,小个子看着桌上摆着的那本旧书,是文书老师送给自己的毕业礼物,具体内容还没看过,小个子抱着求知的心态翻开书的扉页。
扉页上歪歪斜斜地用古艾格兰语写着一句话:【无害化的神像必须被砸碎】
小个子有几分不解,继续翻到下一页,接下来的内容彻底改变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也解答了他心中始终藏着的疑惑。
小个子看着眼前的和英语如出一辙的古艾格兰语,颤颤巍巍地读出书中的第一句话:“华盛顿和美国,原本是真实存在的国家。”

第十六章 世界的真相

小个子看着书中的内容:
【华盛顿和美国,原本是真实存在的国家。这是我多年钻研语言起源历史提出的一个猜想,在下名为尼古拉,你应该听说过尼古拉·布鲁诺的事迹,正是在下。
那些该死的传教士不认同我的研究,还吊销了我的学者资格。但这些都不要紧,我正好可以从抽出空来游历罗冈多大陆,验证我的想法,因此,我将全部的智慧都写在了这篇《罗冈多伪史考》中,让世人能够认知到世界本来的面目,为了保密,我将以晦涩难懂的古艾格兰语书写这篇文章。
如果你正在读这本书,说明你识字,如果你又恰好进修过古艾格兰语和矮人语言,那说明你已经拥有了极高的文化水平,你是否好奇过,为什么古艾格兰语的字母和矮人语的符文如此相似,经过我多年的研究发现——矮人,实际上和人类是同一个祖先。但是后来因为某些原因,一部分人类祖先躲进了地下,另一部分乘坐“诺亚方舟”去了“终南之地”,在终南之地只有冰雪和苦难,人类祖先为了克服苦难,他们过去的国家“阿美”视为天国,阿美的国父华盛顿自然也就成了神,所以我的观点是,华盛顿神并不存在,所谓死后灵魂进入阿美、异端异教徒轮回越南也是假的。
关于那场灾难性的灭绝,极有可能和古圣典中描述的一样,是由两个国家的战争引起的,经过我的研究,战争双方极有可能是越南和阿美的原型,这在矮人的历史里也能找到些佐证——矮人的传说中同样提到了诸神之间的战争引发了天火之夜。
那场战争引发了所谓“圣国父华盛顿”的怒火,最终天火毁灭了越南,世界迎来了的末日,但是能造成世界级灾难的战争绝对不止发生在两个国家之间,在古圣典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圣父从阿美降下天火,燃烧无信者的国,在那无信者的血海中,奈飞天把堕天使们放出越南,众人的审判日亦此时来到。”
通过这段捕风捉影的传说,我们大概可以得知,那个叫越南的国家有一个强大的存在,通过某种方式召唤出了能比肩天火的造物,不是天火毁灭掉人类古早的文明,而是堕天使毁灭了世界。
那么这里提到的堕天使又是什么呢?为了得到这个答案,我花了将*十年的时间走访各地,了解人类以外的物种们的文化,有几次险些丢掉性命。在巨魔的壁画中有带着蝙蝠翅膀的人形生物、北地人的传说中有带翅膀的“魔族”存在、矮人的传说比较少,但仍然提到了有一场来自地底的“天灾”,一种类似洞穴蝙蝠的东西迫使他们逃离地底深处。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堕天使曾经很长一段时间统治着世界。而帝国学会认为,在人类发源以前,是精灵们统治着世界,那么这便产生了一个矛盾,在人类之前,究竟是精灵统治世界,还是堕天使统治世界呢。
我对此的理解为,精灵和堕天使存在着某种关系,可能是共存共生,也可能是祖先和后代的关系。
因为精灵对人类文明的影响力是无可非议的,尽管纯血精灵已经灭绝,但我们仍然能在帝国境内找到大量他们的遗迹,它们的热衷于建造白色方尖碑,高档建筑的材料也必须是白色岩石,直到今天为止,我们仍然能从白色的断壁残垣和建筑基址中窥见他们先进的建筑水平。
所以精灵是肯定存在的,即便我们坚持堕天使灭世论,也不能踏入历史虚无主义中,否定精灵曾经存在的事实。
读到这里,大概你们也和我一样抱有疑问,堕天使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召唤出堕天使毁灭世界的元凶“奈飞天”又是从而何来,很遗憾,任何神话故事和古籍中都没有给出答案,但是我的求知欲不允许我放弃,所以我开始向帝国禁止研*的魔法领域进军,甚至不惜进入赫伦墨斯学会偷窃禁书,在帝国的秘法书中,详细描写了如何感知到周围魔法能量的流动,并加以利用,其中很重要的一环便是“冥想”,那是一种在有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的状态,人的灵魂会进入另一个领域,那个领域有很多名字——亚空间、湮灭、永恒黄昏、虚无之地等等,那是一切存在与不存在汇集的地方,经过长时间的冥想加上苦修,我终于找到了让意识进入亚空间的方法,和禁书中描写的一样,所有进入永恒黄昏的人都会看见一片充满灰雾的山谷,那里有着一个极度危险的存在,如果不能逃离雾谷,灵魂就会迷失在永恒黄昏中,现实里也会变成一个丧失自我意识的废人。
很多人就是在雾谷中激活了自己的魔法天赋,并设法逃离雾谷,当你离开了雾谷后,就会看见一片混乱的领域,那里的景色无法用语言描述,但此时你也没有脱离危险,因为在这里,有一种移动速度极快、嗜血嗜杀的存在,它们大概就是我所说的堕天使,书中没有记载它们的样貌,只是说用任何手段都无法将其杀死,并且如果不能迅速让意识回到现实的话,一旦被其捕获,下场就和那些迷失在雾谷中的人一样了。
永恒黄昏里的认知和感知与我们所在的世界并不相同,我们作为一个低等的存在无法解释那样的感觉,只能说,如果你在现实世界中知道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话,在永恒黄昏里就变成了六个,请恕我无法解释为什么,但那个空间的法则就是如此,你甚至能感觉到还有第七个方向,但就是无法进入那第七个领域,六个方向各代表六位邪神,分别掌管时间、空间、物质、能量、认知、感知。你还能感觉到第七个未知的存在,但其真身并不在这里,对此,我们做出一个大胆的猜想,第七位邪神就是毁灭世界的“奈飞天”,他所拥有的是其它六位邪神的总和,正是他在越南释放了堕天使,大量堕天使从永恒黄昏中进入现实,从而毁灭了过去的世界。但是仅仅了解这些还不够,我听说阿兰瑞亚领的一座修道院中藏着一本关于奈非天和六邪神的禁书,但是看管严格,我准备去放一场火,把守卫都引去救火,然后去偷书,但现在还未到时候,我有充分的时间写这本书。】
小个子合上书本,闭上眼睛,现在的异世界在他眼中早已没有了好奇。
他看向窗外,轻轻说了句“原来如此,我早该知道的。”
他逐渐理解一切,这里并不是什么其它星球,也不是什么平行位面,而是人类的未来。
小个子把手放在窗户上:“我要当上大封建主,统治这个世界,不断地变强,想办法回到人类的末日前,拯救过去,逆转未来。”
“先从窃国大稻做起!”他又补充了一句。

第十七章 梁上君子

在龙息城,夜幕已至,街上没有灯火,整座城市漆黑一片,只有商业区的旅店和夜猫巷的风月场所中才有一点光。
小个子换上一身儿童版夜行服,这是他委托黑市老板做的一套盗窃专用服,穿上后像是个穿风衣的刺客,还有能遮住头发和下半张脸的蒙面兜帽,活脱脱一个职业稻贼。
小个子行走在街上,夜晚街道的巡逻士兵很少,加上今晚没有月亮,是个适合盗窃的好日子。小个子摸了摸口袋,里面装着自制的开锁器,说是开锁器,实际上只有两个部件,一个是小扁铁条,末端有点微微弯曲,另一个也是扁铁条,但是是直角形状。
小个子前世在法国留学时曾经研究过法王“锁匠”路易十六,还特别学了开锁技巧,法国的波旁王朝被资产阶级推翻,所以自己也醉心于了解这段历史,不过这都是题外话了。
今天小个子的目标是一个市区的富裕人家,这个家族并非罗冈多本土人,而是安定在此地的钛系人(ticel),也叫迪塞尔人,按照他们的说法,这个种族的称呼起源是“火匠与哲学家”,钛系人的信仰和罗冈多本土人有所差异,虽然也是华盛顿一神教,但是他们不传给外人,格格不入的信仰、生活方式使得钛系人虽然是精明的商人,却不是合群的居民,因此在罗冈多各领之间并不受待见。
小个子之所以挑选这家,一来是这个钛系人家族十分有钱,专门放贷,放贷者属于晴天送伞雨天收伞的存在,那些无力偿还债务的人只能变卖家产,抵押房地,搞得不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小个子作为坚定的封建主义战士,必须要狠狠替王公贵族们收拾一下这群放高利贷的钛系人!
“偷不了老爷,我还偷不了你?”小个子来到钛系人的家族宅邸外,这个家族确实有钱,在龙息城里拥有一个独立的带内院双层民居,不过这样巨大的建筑恰恰给了小个子发挥空间,可活动空间越大,越容易实施盗窃,越不容易被人发现。小个子通过多日的踩点观察,已经知道了每次这家主人收钱回来后会走进二楼的一个房间里,这栋宅子朝外的窗户内里都加上了铁栏,所以只能从内部进去。
小个子凭借着轻功,很快就翻到了建筑中央的内院,他的鞋子也被黑市老板改装过,垫上了柔软材料,加上轻功加持,真正做到了无声静步。
深夜漆黑一片,钛系人的宅邸也不例外,小个子来到二楼,这是一个开放式的走廊,可以从护栏直接看见内院。
小个子凭借着印象找到了那扇房门,蹲下身,发现房门是锁上的,按照他的理解,开锁需要将直角铁条的一条边插进锁孔,作为“钥匙扳手”。再用微微弯曲的钩子工具探进锁孔里,一遍遍凭借着手感快速钩动锁簧,同时轻轻扭转直角铁片,达到开锁的目的。
“操,我穿越的时代不对!”小个子来回试了几下之后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现在还没有人发明叶片锁呢,这个锁实际上是凸块锁,而关于怎么打开凸块锁,小个子的知识储备为零。
事已至此,小个子只能选择风险更高的计划,去卧室偷钥匙开锁。说干就干,小个子来到卧室主人的房间,似乎是因为夏天气温较高,卧室门窗没有锁,那个放贷的钛系人和妻子正躺在床上睡觉,一串钥匙就放在床边的桌上。
小个子轻身慢步来到桌前,轻轻托起整串钥匙,防止它们相互碰撞发出声音,就这么带着钥匙回到书房前,却发现临*书房的楼梯处有巡夜的人正在上楼。
小个子双手抓着走廊的栏杆,把自己悬在半空中,门外的人在走廊巡视了一圈后觉得没什么异样,打了个哈欠下楼了。小个子用钥匙打开房门后发现这里是书房,除了书架就是一张桌子,这里有账本,而在账本旁边有个上锁的箱子,说不定就有他们家族靠放高利贷得来的不义之财。
又试了几把钥匙,最后终于打开了箱子,箱子里只有一堆衣服,但把衣服拿开之后,底下是大量金属货币。
虽然一片漆黑中看不清金银铜的区别,但凭借着多年和钱打交道的经验,小个子还是能通过纹路手感重量来区分三者。就这么把金脸和银手尽可能装满口袋,小个子决定立即撤退,还不忘伪装一下作案现场,把衣服重新遮上,并且给箱子和书房门上了锁,又蹑手蹑脚回到卧室,把钥匙放回到桌上。
万事大吉,但偏偏此时出了意外,小个子只听得叮一声,一枚钱币从口袋里被挤了出来,顺着走廊一路滚动。小个子刚想去捡,然而已经有人将其捡起了,正是巡夜的仆人。
仆人看着小个子,再看着手里的金币,回身便跑,一边跑一边喊着“有窃贼!快抓贼!”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院子里的狗,它们开始狂吠,一楼更多的仆人与雇佣守卫走出房间,把狗笼的门闩打开,几条猎犬直接向二楼冲去。小个子自然不会坐以待毙,直接用轻身功夫跳到院中,又踏着廊柱一路爬到房顶,三下五除二平稳落在街道上,向着夜猫巷的方向跑去。
仆人带着猎犬穷追不舍,小个子在一个街道转角处,从口袋抓起一把钱币,朝着仆人们扔去,这些人也是短视,竟然就地捡起了钱来。但人好对付,狗就不一定了,这些猎犬可不是爱钱如命的生物,依然追逐着小个子,小个子毕竟是一个九岁不到的孩子,跑起来肯定没有猎犬快,眼看就要被追上了,只好再次发动轻功,爬到房顶,在屋顶与屋顶直接来回跳跃,以躲避猎犬的追杀。
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小个子觉得连轻功都无法使用时,猎犬们也相继跑远了。
筋疲力竭的小个子站在屋顶上,享受着胜利者的喜悦,突然脚下一滑,从房顶一路滚落,最后在二楼高的地方摔了下去,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第十八章 活摘魔眼

小个子摔在坚硬的岩石地面上,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地方,零散的钱币掉出口袋落在身边,他的意识逐渐模糊,“我要死了么?”他就这样闭上了眼睛。
再次睁开眼,似乎是黄昏时候了,小个子起身,才发现除了身下的那片砖石外,周遭的景色已经换了个样子,他又回到了那片梦中的混沌之地,一副黄昏之景。
自己穿着灰色中山装,口袋里还有熊猫牌香烟和火柴,身体也是成年人的身体。身边是悬崖峭壁,下方是一片迷雾,他想到之前在旅馆看到的那篇布鲁诺手稿,里面描述的“永恒黄昏”和眼前的梦如出一辙,此前竟然没有发现,这里像是梦一般虚无魔幻。
小个子漫步走了一段路,这里除了混乱外一无所有。一想到自己在现实世界还躺在某处陋巷,如果不能尽快让意识离开这里,那被钛系人的家仆抓到了的话可不是小事情,退一万步说,就算被其他人找到,也说不定会被以穿着可疑为由送到执政官那里,加上口袋里偷来的钱,那就更说不清了。他努力摇晃头颅,没用。扭动身体,没用。掐自己,又疼又没用。
“让我出去!”小个子大喊,但回应他的只有一片寂静,连回声都没有。
小个子一屁股坐在地上,点了一支烟,虽然香烟在这个空间里是无法带来精神上的愉悦的,但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点支烟思考一下出路。当小个子吐出一口烟气时,一阵剧烈的恐惧感蔓延全身,他想到在那布鲁诺的手稿中曾经提到过这里有一种名为堕天使的存在,专门捕杀进入永恒黄昏的灵魂。
小个子惊慌地起身,环顾四周,突然,一团黑影从上方坠下,覆盖了小个子眼中的一切......
在一片黑暗中,一开始是什么都没有的,一只黑猫在舔舐利爪,一群白猫死在盒子当中。无穷的未知无法窥见,无尽的恐惧环绕身边,在白猫尸骸中,危险若隐若现,小个子叼着的烟,那散出的雾气尽数被黑暗吞噬不见,他看不见更远的东西,黑暗中肉眼可观测的极限,是人通往未知无法跨越的鸿沟。
小个子好像听见身后传来声音,刚一转身一个黑影就将其扑倒在地,小个子看不见它的形体,但能感觉到它的利爪一刻不停地撕裂自己的身体,双手扳住的尖牙正朝着小个子的脖颈处咬去。
小个子双手死死抓住堕天使的獠牙,伴随着一阵剧痛,他的一只眼睛被湿润的血液覆盖——显然已经瞎掉了。他嘶吼着,拉扯着,伴着对死亡的无穷恐惧与未知的存在博斗着。最后,小个子咬紧牙关,把头撞去,燃烧的香烟戳在了怪物的头颅上,伴随着怪物的一声怒吼,周遭的黑暗一瞬间化作原先的朦胧霞光,一团黑影离开小个子,躲进了不远处的怪石堆中。
小个子摸了一下自己的眼睛,流血的右眼什么都看不见,恐怕已经被抓瞎了。
“要警惕右,但是要防止左。”小个子分析了一下现在的情况,身体的伤口流血不止,一只眼睛失去了视力,还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只怪物会再次杀来,当务之急是要警惕怪物从没有视野的右方冲来,但更要防止怪物偷袭自己仅剩的左眼。
小个子掏出口袋里的火柴盒,取出全部的火柴握在手中,看了眼身旁的峭壁,那是上次进入到这里时拼命逃出的雾谷,遂心生一计。
又一阵黑暗袭来,小个子仔细听着周围的声音,判断怪物袭来的方位,向后挪动了几步,瞧准时机,将手中的十余根火柴尽数点燃,朝着一个方向扔去,那个堕天使似乎是受到了烧伤,嘶吼着将零星火焰扑灭,小个子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抱住那只怪物,只觉得脚下一空,反身抓住一块岩石。
黑暗消散,小个子正挂在峭壁边上,那只不见真面目的怪物掉进了身下的雾谷中,透过雾谷边缘稀薄的雾气,小个子看见那团黑影被一块锋利的尖石刺穿,转瞬消散成一团瘴气,被周遭稀释。
小个子使用轻功顺着岩壁下到雾谷中,那个堕天使早已不见踪影,沙地上只留下一颗黑色的珠子,小个子将其捡起,仔细端详了起来,那颗珠子像是黑曜石一般光滑细腻,内部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在动,小个子用左眼看了一下,才发现是一只猫的眼睛正在和自己对视。
他大叫一声,从梦中惊醒。他还躺在龙息城的一处巷子里,围在他身边的野猫被他的叫声吓跑了,钻进杂物中没了踪影。惊魂未定的小个子先摸了一下自己的眼睛和身体,确保自己没瞎也没受伤。这才放心地站了起来,颠了颠口袋,里面的钱币相碰发出细碎的响声,像是一段无序的交响乐。
但紧接着,小个子擦了擦眼睛,他发现了不对劲,自己的眼中,看到的钱袋好像透明了一般,里面的钱币泛着微弱的白光和金光,透过麻布也能看清。他又集中注意力向墙壁看去,出现了几只老鼠的模糊轮廓。他抬起头,阳光从未如此刺眼,看来时间已经到了白天。
“我的眼睛怎么会变成这样,难道是在永恒黄昏中捡到的堕天使眼睛造成的?”抱着这个疑问,小个子把夜行服翻了个面,以普通人的打扮走出破巷来到大街上,街上的行人并没有几个注意到了他,但是在小个子眼中,这些人身上的物品,金钱,甚至穿了几层衣服都看得一清二楚,他们的脚印也在地上有微弱的光圈。
看了半天,小个子只觉得右眼越来越疲惫,闭上眼睛摇了摇头,再次睁开眼时那种特殊视觉便消失了。未观测到的东西都处于叠加态——就像薛定谔盒子里的猫,外界无法观测到的时候永远处于半死半活的状态。而现在,只要小个子想,整个世界都可以在他眼里变得通澈透明。
“黑猫白猫,能看见老鼠的就是好猫。”小个子摸了摸自己口袋里的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街道。

第十九章 劳·布彻

转眼间,已是两年多过去,十一岁的小个子灵巧地翻到夜猫巷黑市里,店主还在擦着桌子,头也不抬地说到:“来了啊,飞人。”
小个子把兜帽往后一翻,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今晚的战利品——两个教堂的金烛台,一个圣杯。他把金烛台放在桌上:“这些怎么着也得值个两枚金脸吧。”
“想多了,教堂东西可是烫手货,得找靠谱的人融了重铸,算上里里外外的封口费、人情费、人工费、炭火费,给你八个银手差不多得了。”
“真奸商啊。”小个子把圣杯也放在桌上:“八个就八个吧,先把钱给我。”
“你没事吧,平时不都得讨价还价一通么,今天怎么这么爽快。”老板有点诧异。
小个子说:“我准备金盆洗手了,今早我去车马行问了,疫情稳中向好了,现在各个领之间能自由流动了,我也差不多该离开这个地方了。”
“那你准备去哪?”老板收起金烛台,把钱拍在桌上。
“回老堡领,先找我父母,之后看看能不能在领主手下当个文书啥的。”小个子收起钱,准备离开。
“真可惜啊,少了个稳定的供货商。”老板有点惋惜,又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走之前不打算干票大的?”
小个子问:“有多大?比天还大?”
“差不多。”老板坏笑起来,“最*北方的诺尔兰德人对金草地边境发起了特别劫掠行动,雷柏公爵带着军队去北边了,现在城里的龙息堡守备空虚,你可以想办法进去顺点贵族家的宝贝出来。”
“贵族家我还真没偷过,我看情况吧。”小个子推门离开了黑市。
又到了晚上,小个子来到龙息城北的龙息堡下,这座城堡是雷柏公爵的主家堡,也是龙息城里唯一的一座城堡,堡垒塔楼修筑得十分高大,与城墙相连,任何人站在这座城堡前都会感受到生命的渺小。
小个子此时正挂在龙息堡的塔楼上,低声默念着咒语:“heimao baimao nengzhuolaoshujiushihaomao”,只见他的右眼瞳孔变成了猫眼形状,夜晚变得如同白昼般明亮,抬起头透过墙壁能看见塔楼上执勤的卫兵身影轮廓。小个子趁卫兵下楼时攀上塔楼顶,摘下一支火把,朝着下方马厩扔了下去,等到那名卫兵听见声响回来的时候,并未发现异样。
但没过多久,城堡里就炸开了锅,马厩的草被点燃,传来摇铃的声音,仆人们招呼着要灭火,卫兵们也端着大锅小盆来帮忙。
小个子就这么溜进了城堡,他并不担心被发现,因为只需要使用猫眼,他便能知道房间里墙壁后有没有人,而现在,城堡的这一层一个人都没有,大概是都忙着救火去了。
他流进一间房,这个屋子没有床,看陈设像是领主自家的小礼拜堂,小个子随手顺走放在神桌上的金杯,又把装饰精美的金边圣书收进背包里,用猫眼扫视一圈,发现旁边柜子里有东西泛着银光,打开柜子,果然是一套银质餐具,就这么搜刮了一通,包里已经塞了个半满。小个子并非不想偷取便于携带的现金,而是那些大额金钱都被藏在守备森严的地方,还有一套复杂的锁,很难打开,不如直接偷取一些贵重物品拿去销赃还钱来得容易,这都是几年来小个子通过一次次实践得出来的经验。
就这么搜刮了一堆东西后,小个子心满意足地封好背包,用轻功跳出窗外,落在一段城墙上。
“你最好别这么一走了之。”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小个子猛然转身,一个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小个子身后,明明下落时还没看见他,这人穿着红色长袍,能看见袍子里的锁甲,看起来已经步入中年。
“能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来还平安无事,我从没见过这种巫术,也不是完全没见过,《伏拉夫游记里》提到过东方的猫人会一种轻身气功,能轻松爬上几米高的树,你是从哪学来的?”男人继续自说自话,小个子根本不想理他,转身便要跳下城墙,没想到男人直接站在了小个子另一侧的城垛上。
“我说了,在我手里想逃走可不太明智。”男人亮出自己的武器,那是一把弯刃,金属刃片上似乎有一些铭文一样的东西,大小比匕首长,比短剑短,而这把武器的主人还在说着:“会巫术也没用。”
小个子纵身从城墙跳到一处房顶上,回身一看,城墙上的男人不见踪影,紧接着,他腹部感觉到一阵冲击,被出现在屋顶的男人一脚踢下了地。
小个子调动全身功法才勉强翻滚落地,不然这个高度掉下来,脖子恐怕直接被摔断。小个子站起身,呼吸越发困难于是褪下蒙面兜帽。刚才他没看清那人是怎么从城墙上到屋顶的,连半个动作都没有,就好像是一瞬间发生的事情。
“你叫绍尔平,不是本地人,跟着图书馆文书学过几年读写认字,对吧。”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两层高的屋顶转移到了地面,“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布彻,大家都叫我‘屠夫鸟’,不过我更喜欢另一个称呼,那就是,雷柏大人的间谍总管。”
“我叫绍尔平没错,不过我也喜欢别人叫我另一个名字,那就是。”绍尔平话说一半,直接照着布彻面门掷出一把钢刀。钢刀掷出,小个子倒地,布彻出现在小个子身后,揉了揉手腕。
小个子躺在地上,这次也没能看清布彻是怎么躲过飞刀又到自己身后的:“你是怎么做到的。”
布彻没有回答他:“以后再说吧,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坐牢,然后接受审判。第二,跟我进入雷柏家族的宫廷,雷柏公爵应该很喜欢有个奇人异士给他效力。”
“我认输了。”小个子吐了口血,显然他也知道面对一个深不可测的对手,拼命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那在雷柏公爵回来之前,就先委屈你在牢房里住一段时间了。”布彻扛起小个子,往龙息堡走去。

第二十章 备!战!

小个子在牢房里住了将*一周,这种生活他已经*惯了,他也并非不能逃出去,而是没必要逃跑。一来是那个叫布彻的间谍总管掌握了一种他也说不清的奇能异术且对自己的个人信息知根知底,就像开了盒一样,自己就这么跑了肯定会被抓回来。二来是既然这个间谍总管说了要让自己效忠于雷柏公爵,那说不定对自己的人生来说是一次大的转机。唯一可惜的是好不容易盼到疫情结束,结果还是回不了家。
牢房们被打开,走进来的人是布彻,他还是一如既往穿着红色袍子,告诉小个子:“准备换套衣服,雷柏公爵回城了。”
在更衣室内,洗完澡的小个子换上了一套锦缎材质的儿童武装衣,跟在布彻后面,想着既然自己算是半个廷臣了,那打听点消息也没什么:“雷柏公爵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还以为打仗要打好久呢。”
“打仗?打什么仗?”布彻愣了一下:“哦,你说被北边的诺尔兰德人啊,年年南下来金草地边境抢劫,然后公爵就象征性地带兵讨伐一下,实际上等军队到了那边之后早就跑光了。”
“那为什么不直接把北边沿海地区收复回来。”小个子问到。
“北边沿海分为两部分,诺尔兰德和诺曼兰德,这两个地方都是在很久以前被北方的瑞苪海盗劫掠者抢走的土地,久而久之,那群定居的蛮子也被教会同化了,还反向文化输出,把瑞苪南部诸王变成了忠实信徒,引发了北方内战。”
“所以你是想说?”小个子没听懂。
布彻摇摇头说:“不,雷柏家族是一个比你想象中要复杂的家族,他们自称屠龙者的后裔,但一点胆魄都没有,明明拥有非常好的条件——帝国最富饶的金矿、最精锐的骑兵,但是历代金草地领选帝侯却对皇帝唯命是从,还从来没竞选过皇帝,甚至还要隔三岔五自导自演一场备战来解决内耗。这个只能说懂得都懂,不懂的也没法说。”
“所以到底为什么不收回啊!”小个子受够谜语人了。
“让我们拭目以待!”布彻说着,两人已经到了城堡主厅,一个穿着镶皮毛边丝织袍的老头坐在宝座上,面无表情地倚在一侧,用手托着脸,想必就是雷柏公爵本人。
“布彻,来了。”雷柏公爵说。
布彻行了个礼:“大人,容许我向您介绍我发现的一位老堡奇人,绍尔平·弗莱曼,他是一位有着飞一般才能的少年,我想让他为您效力,跟在我身边作为间谍总管的侍从。”
雷柏公爵依然面无表情:“哦,当然可以,多养个廷臣也花不了几个钱,但是,我想知道他有什么样的能力,能让大名鼎鼎的劳·布彻看上。”
“绍尔平,表演一下。”布彻拍了拍小个子的肩膀。
小个子说:“我识字,下雨知道往家跑。”
小个子之所以没直接暴露自己会轻功,是因为小个子深知帝国对平民持有巫术的态度。
“识字啊,随便一个文书都能做到。”雷柏公爵摇摇头,“算了吧,就留在宫里吧,对了布彻,行程安排的怎么样?”
“已经准备妥当了,大人,去森堡的马车已经备好了,您和您的队伍随时可以出发。”布彻说。
雷柏公爵点点头:“那就好,事不宜迟,下午就出发吧,你也带着你的这个小跟班一起去吧。”
在主厅外面,小个子问布彻:“那个......”
“要叫老师。”布彻打断说。
“老师,我们要去哪?”小个子问。
“哦,神圣罗冈多帝国的皇帝胡斯二世退位了,帝国先知兼第一摄政申克·伊万召集各路选帝侯去森堡开会,讨论下一任皇帝是谁。”
“这个沈什么逸万是谁?”小个子问。
“申克·伊万,他是教宗在帝国的代言人,是唯二的主教选帝侯。”布彻一边走一边说:“你还不知道吧,帝国皇帝是由选帝侯选出来的,有七个世俗选帝侯——布列台尼大区选帝侯、萨盖奥领选帝侯、金草地领选帝侯、多里亚选帝侯、阿兰瑞亚选帝侯,这些选帝侯拥有一领一票权重,至于老堡和森堡,太过于弱小所以只有投票权没有竞选权。还有三个铁冠侯——乌诺堡、卡勒堡、波赛克堡,这三个选帝侯是帝国最强大的存在,铁冠侯在有竞选权的同时,每个铁冠侯有一票半的权重。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大伯爵,也叫边境伯爵,边境伯爵手握伊森特领与边境伯爵领,所以他手中有两票权重。至于教会,教会的选帝侯有两个,都没有竞选权,一个被称为德克萨斯大主教,现在由辰平(champion)担任,另一个就是刚才提到的帝国先知申克·伊万(sink ivan),这两个主教各有一票半。”
“谁定的规矩啊,太混乱了吧。”小个子有点分不清哪个堡和哪个堡了。
“听不懂很正常,乱的还在后头呢,亲缘边缘的亲缘,例外以外的例外,慢慢学着吧。”布彻也懒得解释,简单讲述了一下帝国选帝侯制度后就不再提了。
“那我们是去帮公爵竞选皇帝么?”小个子心想着如果自己效忠的领主当了皇帝,自己作为廷臣说不定也能一路高升。
布彻摇头:“我们是去负责保护公爵安全的,至于推选皇帝,现在主要有三个候选人。”
“谁啊?”
“就是我之前提到的三大铁冠侯,第一是希伯来·冯·卡勒堡,第二是库玛·冯·乌诺堡,第三是李尔·冯·波赛克堡。”
小个子突然意识到什么:“额,这三个堡不是你说的那三个铁冠侯么。”
布彻点点头:“对啊,帝国的皇位基本上是被这三个大家族把持的,这就叫老子称帝儿好汉,堡家江山代代传。”
小个子又问:“那之前提到的退位皇帝胡斯二世是哪个堡的?”
布彻说:“都不是,他是个傀儡,就跟其它非铁冠侯家族出身的皇帝一样,他只是个前台提线木偶。”
“那他为什么退位?”小个子问。
布彻叹了口气:“为师也不知道,大概是跟宫廷阴谋有关吧,说不定这次选帝侯们开会就是因为这件事。”
“好吧。”
布彻语气严肃了起来:“除了我以外,最好不要对贵族门户私计多打听,等你坐到间谍总管的位置,很多事即使你不想知道也自然会了解。”
“明白了”两人朝着马车队走去。

第二十一章 我是来开会的

马车队伍在大路上行进,要说这雷柏公爵去开会,排场上也不能输给其它选帝侯,准备了大大小小十二辆马车,有的装补给,有的是负责载员的。二十个龙玺骑士护送车队,还有四十个武装骑马侍从。听布彻说,这些龙玺骑士是没有封地和产业的无产荣誉骑士,主要是从直辖领地内挑选精壮的年轻人册封,之后再进行高强度脱产训练,装备和制服由领主统一提供,这样做好处有三:一来是这些无产荣誉骑士没有封地需要打理,从训练到衣食住行都在城堡军营里,不必遵守封臣的四十天服役法则,相当于用一部分装备和军饷成本换取一支随时可以调遣的常备军。二来是这些无产骑士头衔不可世袭,在没有土地与关系网的情况下,领主可以轻易收回该荣誉头衔,便于为军队更换新鲜血液。三来是这些无产骑士的装备统一提供,可以保证军队的去符号化,避免花花绿绿的各种纹章在大兵团混战中难以辨别敌友,统一提供的装备还可以保证军队内部装备水平高度同质化。
金草地领与森堡相邻,马车仅仅走了一天半,就眼见着道路两旁金色的草地逐渐变了颜色,小个子坐在其中一辆马车里,布彻就坐在对面,这种马车很小,只够坐下四个人,他们是作为随行情报护卫跟随领主去开会的。小个子把头探出马车,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森林,这就是森堡,一个由无数林木组成的领地。
“罗冈多俗话,金草地的金矿、森堡的树——无穷无尽。”布彻看出了小个子的心情,说了一句。
小个子坐回位置上:“老师,为什么这么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流浪的骑士,他很衰老,胡子都灰白色的,被人称为灰骑士雷柏,然后,他在一个村子里认识了一位矮人王储,这个矮人失去了家园,四处流浪。灰骑士雷柏招待了他一番,两人一起喝酒,一起战斗,后来矮人去了北方再无音信,灰骑士有一天突然想要去寻找他的挚友,于是他策马北上,在一片平原上看见两头巨龙在厮杀,他就躲在树上,龙吼声持续了四天四夜,直到其中一头龙被咬断了喉咙,另一头龙也重伤倒地,呼呼大睡了起来,灰骑士雷柏来到熟睡的巨龙身旁,拔出矮人赠与他的符文利剑,一剑砍下了龙首。滚烫的龙血滴落到草地上,草地就不可控制地变成了金色,灰骑士雷柏斩杀了巨龙,成为了这片土地的新主人,这就是雷柏家族的传说。”
“听起来不太顶真。”
“谁知道呢,那些贵族大家多少有点神话色彩,或是跟大帝圣人什么的攀亲,无一例外不是为了强调自己的正统性,毕竟以血脉为基础的血统论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很重要的。”
小个子突然想到自己的出身:“那在我的家乡老堡领,有没有什么一说出来就能让大家知道我是老堡领人的关键词?”
“叛徒。”
“......”小个子沉默了一下,“我记得老堡领不是铁保皇派么?”
布彻点头说:“对啊,但是保失败了可不就成叛徒了么。”
“那金草地领不也是保皇派么?”小个子问。
布彻再次点头:“对啊,但是雷柏家族一直是墙头草啊,保皇又没说保哪个皇帝,帝国通史里记载当时有三个皇帝,雷柏家族可以选择性的保嘛,站队对了不就成英雄了。”
“好吧。”
就这样,马车在曲折的林地中又行进了两天,才到达森堡的权力中心——鹿森堡。鹿森堡是森堡家族的核心领土,建立在狭小的沿河平原上,几百年来森堡领地的人们始终在和森林争夺土地,没有足够的耕地是森堡的第一大难题,每年从森堡运出的木材可以供应整个罗冈多帝国使用,但即便这样,也没能开垦出充足的土地用于耕种,没有耕地就没有人口,没有人口就没有军事实力,或许这也是森堡选帝侯只有投票权没有皇位竞选权的原因之一。
军队驻扎在城堡外的村落边缘,这里不止有金草地领的选帝侯军队,还有其它各种各样的花旗纹章,大概是代表各自的选帝侯。雷柏公爵和他的随行队伍进入鹿森堡内,城头挂着森堡家族的纹章,是一只长着鹿角的马,小个子在读书时曾经简单了解过这个古怪的纹章,这是几百年前在此地建起堡垒的森堡家族初代家主卢克斯定下的图案。
森堡只是一个堡垒,规模自然比不上龙息城,小个子跟随着布彻,以侍卫身份陪同雷柏公爵进入会议室。
一个穿着锦衣的年轻男人看见公爵,谦卑地弯下腰,给公爵开门:“金草地领选帝侯光临寒舍,真是让此地蓬荜生辉。”
“嗯。”雷柏公爵只是冷冷地嗯了一声,头也不转地走进了通往会议室的走廊。
“老师,那个看大门的是谁啊?”在走廊里小个子看着那个毕恭毕敬的年轻人,转头问布彻。
布彻面不改色也没有看小个子:“森堡选帝侯,洛萨·森堡。”
“堂堂选帝侯给同等地位的人开门?”小个子有点不敢相信。
布彻绷了一下:“森堡选帝侯他就是歌姬吧,他跟老堡领选帝侯俩人就是弄臣兄弟,就是大老鼠和二老鼠,弟中之弟。”
“呃,好吧。”小个子第一次知道选帝侯之间也有高低之分,不过自己年仅11岁就能旁观帝国最高级别的会议,以后如果当上了什么大封建主,也能说句“森堡会议我在场”,绍尔平对刚才布彻所说的森堡和老堡领选帝侯地位之低还是有点怀疑,正思索着,就看见走廊另一头的大门打开,两个卫兵拖着一个男人出会议室。
“我是来开会的,你们干什么?”男人被两个卫兵拖拽着,两脚在地上胡乱蹬踩。
“滚出克!”卫兵把男人扔出会场门外。
“这又是谁?”小个子问。
“老堡领选帝侯。”

第二十二章 选帝侯会议

老堡领选帝侯被扔出门外,正好滚在雷柏公爵脚下。
“这不是邓肯堡的劳伯大人么,堂堂老堡领选帝侯怎么被扔出门外了?”雷柏公爵故作几分嘲讽地扶起老堡领选帝侯。
这个叫劳伯的家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灰:“这不是跟乌诺堡选帝侯闹了点不愉快么。”便没有继续说下去。
“哦,那你活该。”雷柏径直穿过走廊走进了会议室,布彻和小个子紧随其后。
会议室是一个城堡里的主宴会厅,掌握帝国最高权力的贵族们齐聚一堂,坐在最里面的长桌附*,但也有几个空位。他们的侍从和仆人则坐在离门口最*的桌位上,布彻和小个子自然也在此列,面对着素不相识的一群廷臣们,自顾自地享用酒水和餐食。
小个子偷瞄了一下贵族们的长桌,一个面黄肌瘦的憔悴男人坐在宴席主位上,似乎在打瞌睡,两个神职打扮的人物坐在他左右,其中一个较瘦的老人身着星条圣袍,按照小个子的知识储备,只有德克萨斯大主教能穿这件衣服,所以他应该就是“华盛顿神选”辰平,另一个穿着蓝红圣袍的较胖中年人应该就是帝国先知兼第一摄政——申克·伊万。
“申伊,我说什么来着,那个劳伯就是逊啦。”说话的是一个胖子,身穿量身定制的绣锦华服,上面有金熊纹章,这是西乌诺堡旁系的家徽,说明这个胖子正是乌诺堡选帝侯——库玛·冯·乌诺堡。
“怎么说话呢,没文化的东西,先知叫申克·伊万,不叫申伊。”一个身材匀称,不胖不瘦的男人打断了库玛的话,这人眼神锐利,而且损起库玛来毫不留情面,想必是和乌诺堡家长期不和的卡勒堡选帝侯——希伯来·冯·卡勒堡。
“你们俩一见面就吵个没完,没必要这样嘛,大家一块早点把会开完就赶紧回去吧。”说话的人是个文质彬彬的男人,穿着蓝色常服,其上用金线绣着两把金色三叉戟。能用这个纹章的只有三大铁冠侯中最不起眼的一位——波赛克堡选帝侯,李尔·冯·波赛克堡。
这三个家族与教会一同垄断了神圣罗冈多帝国的皇位继承,其它选帝侯基本都要先看三大铁冠侯家族的脸色。
“吵什么呢,老夫也来参与一下。”雷柏公爵带着笑意坐在离三人最*的位置上,把剑解下靠在桌子上。
“老雷柏来了啊,今年也不打算竞选一把皇帝?”库玛开着玩笑。
雷柏公爵举起银酒杯喝了一口:“说笑了,雷柏家族的传统就是这样,反正我是不打算坏这个规矩。”
“那你干脆别当选帝侯了,我们两家相邻,当乌诺堡的封臣多好啊。”库玛大笑着举杯一饮而尽。
“哈哈哈哈哈哈哈。”雷柏没有回应,只是笑着又喝了一口酒。
“好了,不说了,大家都安静一下。”申克·伊万把手放在他身旁那个睡着的男人肩膀上:“如大家所见,胡斯二世皇帝突遭意外,已经没有执政能力了,现在整天不省人事。按照《佩罗诏书》之规定,我将行使我的摄政权利,召开帝国会议选出新的皇帝,老堡领选帝侯和森堡选帝侯已经递交了弃权信,现在轮到在座的各位选帝侯来表明一下意向吧。”
希伯来放下刀叉,起身用手撑开皇帝的眼皮,胡斯的眼珠正在不停转动,似乎正在做着一场醒不来的梦。侍从给在座的选帝侯们分发了羊皮纸、羽毛笔和蜡漆,这是用来写字的东西。
申克·伊万拿出一卷陈旧的羊皮纸:“首先我们按照《佩罗诏书》的流程来,我,帝国先知,第一摄政申克·伊万宣布主持此选举,现向德克萨斯大主教辰平询问,您要选谁。”
辰平点点头说:“我,德克萨斯大主教辰平,选西铁冠国王希伯来·冯·卡勒堡为诸侯们的共主皇帝。”
“好。”申克·伊万点点头,看向希伯来:“现在我询问西铁冠国王希伯来,您要选谁?”
“我,卡勒堡选帝侯,希伯来·冯·卡勒堡选西铁冠国王希伯来·冯·卡勒堡为诸侯们的共主皇帝。”
申克看向库玛:“现在我询问北铁冠大公库玛·冯·乌诺堡,您要选谁?”
库玛说:“我,乌诺堡选帝侯,库玛·冯·乌诺堡选北铁冠大公库玛·冯·乌诺堡为诸侯们的共主皇帝。”
申克看向李尔:“现在我询问东铁冠藩侯李尔,您要选谁?”
李尔说:“我,波赛克堡选帝侯,李尔·冯·波赛克堡选东铁冠藩侯李尔·冯·波赛克堡为诸侯们的共主皇帝。”
三个铁冠侯都把手中的一票半投给了自己,“这样算上大主教的一票半,希伯来就有三票权重了。”小个子看着诸侯们的明争暗斗心里想着。
申克看向坐在雷柏公爵对面的一个留着长卷发的男人:“现在我询问大伯爵安德烈·凡·伊森特,您要选谁?”
大伯爵说:“我,边境伯爵,安德烈·凡·伊森特选东铁冠藩侯李尔·冯·波赛克堡为诸侯们的共主皇帝。”
小个子心想:“这样希伯来三票,李尔三票半领先,库玛只有一票半。”
申克看向雷柏公爵:“现在我询问金草地领公爵巴普蒂斯特·雷柏,您要选谁?”
雷柏公爵捋了一下胡子,思考了一阵后说:“我,金草地领选帝侯,巴普蒂斯特·雷柏选北铁冠大公库玛·冯·乌诺堡为诸侯们的共主皇帝。”
这样的投票持续了一段时间,除了弃权的老堡领和森堡选帝侯外的每个选帝侯都投了票,最后由辰平宣告结果:“希伯来五票权重,库玛四票半权重,李尔三票半权重。”
申克顿了一下说:“现在由我行使帝国先知所拥有的一票半裁定权,我选北铁冠大公库玛·冯·乌诺堡为诸侯们的共主皇帝。现在希伯来五票权重,库玛六票权重,李尔三票半权重,由库玛·冯·乌诺堡继承神圣罗冈多帝国皇位。”